学校财务管理报账制度和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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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财务管理报账制度和实施细则

根据县教育局和财政局的财务工作要求,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坚持“保人头,保运作,促发展”的财务支出原则,为严格执行财务法律、法规,加强财产管理,勤俭节约,科学理使用资金,以最大限度的争取资金,改善办学条件,使之达到新的办学标准,为学校的教育教学提供良好的物质保障。现制定本学期财务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 一、实行报账制度的原则和目的

1 各报账单位经费实行“按学生数核定收支、超支不报、结余留用”,对可用资金的使用权、审批权、所有权不变。

2 有利于规范各校财务管理,便于宏观统一管理。 3 坚持“保人头,保运作,促发展”的财务支出原则。

4 确保学校经费重点用于教学,严控非教学性支出,杜绝新增债务。 二、凭证审核制度 (一)、学校收入

1学校支出票据,要合理合法,统一使用财政、税务部门监制的票据。

2各完小除收取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空白作业本费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或提高收费标准,进行各种收费。完小的各种收入一律进入教育局会计核算中心帐户,不得设立“小金库”,不得以支抵收。凡违反收费政策,有乱收费行为的学校和个人都将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二)、学校支出

1 各完小每学期必须召开校委会讨论制定切实可行的学校经费收支预算表,制定的计划必须遵守以收定支略有结余的理财原则,计划中的各科目支出比例必须在上级规定内,接待费,会议费及旅差费等尽可能压减,决不能超标,并报上一级主管部门批准后严格执行。如在报帐过程中有超出计划或违反财务制度的发票中心小学一律退回,特别是每学期结束如有超支新增债务的发票不予报且学校的学期末综合评估一票否决。

2购物:学校的经费支出严格执行预算,凡预算中没有安排的购物项目学校不得安排支出。学校因工作需要,购买教学及日常办公用品等,至少有两人共同前往购买,取得合乎规范的税务发票并签字经手;严格大额物品采购申报制度,学校在实施前应书面报告中心学校同意后报县政府采购中心,经批准后,再按有关程序进行政府采购。

3实物保管:建立健全财产物资的管理制度。学校要建立资产登记簿。对于一次性购买的成批实物,学校要建立实物领缴登记簿,领用人要在登记簿上签字确认。每学期末,学校组织人员对本单位财产物资进行清查盘点,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4 完善报账程序:先到中小报账员处按各校预算对发票进行初审,再到分管财务副校长核定,方能交校长签批。

5各校不得发放补贴、教学奖等。对于特殊困难的老师,重病的教师等情况给予适当的福利照顾,应制订统一明确的规定。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等方面的开支。

6严格审核报账发票:每张发票必需真实有效(有效期两年),有三个人及以上的签字,如购买两件物品以上的发票必须有原史附件(附件上有单价、数量、总价)。严禁招待会议等用烟酒,若确需在校外招待用餐的要先请示中小校长批准,否则支出费用谁安排谁承担。 7公务接待:学校公务接待费实行严格控制,凡应工作需要学校接待的,必须报请校长同意后方可接待。公务接待费本着“合理、节约”的原则,有食堂的学校尽可能在食堂安排


接待用餐。学校组织的各类考试、阅卷、文体等活动以及参加各类培训,召开会议等用餐,原则上应为工作餐,费用可在培训费和会议费项目中列支。各校支出结构要合理,严控非教学性支出各科目标准:旅差费不得超公用经费的5%,接待费不得超过中小规定的限额,会议费应严格控制,据实支出。 (三)、稽核

学校成立民主理财小组,由领导班子和教职工组成。所有支出发票报账前,须经理财小组全体成员对逐笔支出业务进行认真审查,无异议后完备相关签字手续,由校长签字审核,学校报账员对逐笔支出业务进行记账、分类整理,报中心学校一级报账员复核,经中心学校校长审批后方可入账报销。每次审核都必须留有经所有参审人员签字的审核记录。 对支出发票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审核:

1)真实性。主要审查原始凭证所记载的经济业务是否确实存在,是否虚构,原始凭证所记载的经济业务内容与实际发生的经济内容是否相符。严禁张冠李戴、弄虚作假。 2)合法性。审查经济内容是否符合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制度,是否按规定的开支标准办事,是否符合审批权限,大宗商品是否符合政府采购原则,是否符合节约原则等。 三、财务结算制度

学校报账员要按照县教育局会计核算中心统一要求,健全各种登记簿。

收支明细登记簿 使用现金日记账序时登记。借方根据一级报账员核发的备用金和每次报账时取得的备用金补充数登记,贷方根据各种原始凭证逐笔进行登记(当支出原始凭证在报账时因不合规被退回时,应在贷方用红字冲销)

债权债务登记簿 使用三栏式明细账分往来单位进行登记。根据本学校发生债权、债务的合规凭证登记债权、债务增减变动情况。

固定资产登记簿 使用三栏式明细账,按固定资产具体名称进行登记。根据县会计中心提供的“单位固定资产增(减)通知单”登记本校固定资产增减变动情况。

每学期末,学校要组织相关人员对本学期所发生的收入、支出及时进行稽核,并分别将本期收入、本期支出、本期余额、上期余额、合计结存等稽核情况写出文字小结,所有参加稽核人员签字并加注日期,由单位报账员保存,并报中心学校复印件一份备查。 四、财务公开制度

学校每次报账后,要及时与中心学校报账员进行核对,在确认收支金额无误后,及时在校内公示,接受教职工监督,并形成财务分析报告,作为学校负责人下一学期财务预算的主要依据。

中心学校对各校收支情况定期公布,接受公开监督。单位和个人如有疑问,可随时到中心学校查询。

五、管理职责制度

1、学校具体负责本校的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按规定收取各项收入和代收代支资金,并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要求,做到票款同行,及时将手续齐备的原始凭证(尤其是缴入财政专户的收入)报中心学校负责人审批,并办理收支结算手续。

2、学校严禁违规收费,按规定收取的各项收入及代收代支资金,必须及时足额缴存财政专户,严禁坐收坐支,严禁私设“小金库”

3、勤俭办学,厉行节约。每学期初,学校要本着量入为出的原则,认真进行财务预算,把有限的经费尽可能用在教育教学上,坚决扼制盲目开支、分光用光的错误做法。

4、加强学校债务管理,严格控制债务规模。学校应将根据收入情况,在合理安排支出的同时,制定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并报请中心学校批准,逐步降低负债数额。

一级报账员、二级报账员、学校负责人,应严格把关,故意把关不严让虚假发票报销的,一经发现,除虚假发票不准报销外,还将视其情况对相关责任人予以一定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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