沱中财务管理报账制度和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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沱河中学财务管理报账制度和实施细则



为严格执行财务法律、法规,加强财产管理,勤俭节约,科学合理使用资金,以最大限度的争取资金,改善办学条件,使之达到新的办学标准,为学校的教育教学提供良好的物质保障。现制定本学期财务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

一、 实行报账制度的原则和目的

1 各报账单位经费实行“按学生数核定收支、超支不报、结余留用”,对可用资金的使用权、审批权、所有权不变。

2 有利于规范各校财务管理,便于宏观统一管理。 3 坚持“保人头,保运作,促发展”的财务支出原则。

4 确保学校经费重点用于教学,严控非教学性支出,杜绝新增债务,同时有计划还款。

二、经费管理和使用

1 学期初认真编制切实可行的财务收支预算,严格按预算执行。不得人为新增债务。

2 严格大额物品采购申报制度:对于采购和维修单件物品5000元以上必须根据学校财力召开校委会并写书面报告申请报教育局批准方可实施,报账时需附上已签批的报告,否则不予报账。

3 完善报账程序:先到报账员处按预算对发票进行初审,再到校长核定,能交签批。

4各校发放补贴、教学奖等一律到学期末折算成绩效工资发放,平时不得造表发放。

5严格审核报账发票:每张发票必需真实有效,有三个人及以上的签字,如购买两件物品以上的发票必须有原史附件(附件上有单价、数量、总价)。严禁招待会议等用烟酒,若确需在校外招待用餐的要先请示校长批准,否则支出费用谁安排谁承担。

6各校支出结构要合理,严控非教学性支出各科目标准:旅差费不得超公用经费的5%,召待费不得超公用经费的5%,会议费不得超公用经费的2%

7 加强学校财务公开,学期结束要将收支予以公示,召开校委会写出财务结算清单并上交一份。学校财务管理状况将作为学校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沱河中学 2012年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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