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 可编辑可打印,也可以直接使用,欢迎您的下载 民事抗诉申请书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1 / 3 .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男,汉族,**年*月*日出生,山东省**********村民,现住*******区。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滨州东升地毯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惠民县开发区号。 请求:_______________请求撤销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一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惠民县人民法院(201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申请人不服一审裁定上诉到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该院以申请人提供还款凭证无公章为由,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申请人认为认定事实证据不足,故而提出申请,请求人民检察院依据《民事诉讼》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依法提出抗诉。 一、 终审裁定认定事实证据不足。 终审裁定认定申请人提供的还款单据没有公章不予支持。由于当时彩霞地毯集团有限公司内部管理混乱,所以部分单据只有收款人签名,收款人可做证人出庭证实,但法院没有传证人出庭作证就做出终审判决。 所以,终审裁定认定申请人提供的还款单据没有公章不予支持不符合常理。 二、 终审法院适用法律错误。 终审裁定认定申请人妻子在对账单上的代签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根据《民法通则》第66条规定,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的名义实施民事行为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 2 / 3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c93ce71264ce0508763231126edb6f1aff0071b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