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例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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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例会制度》



第一条 为了保证局机关工作正常运转,努力提高我局机关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建立一支廉洁、高效、文明的机关干部队伍,促进全县粮食工作健康发展。特制定此例会制度。

第二条 出席人员:局机关全体在岗工作人员。

第三条 会议周期:例会每月固定召开一次,时间为月末或月初。

第四条 会议内容:

1、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分别汇报本期工作完成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并报告下期工作计划及具体的工作措施。

2、向干部职工传达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学习有关文件和上级近期工作安排。

3、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对粮食工作及机关工作等重大问题进行决策讨论。

4、对单项业务工作和中心工作进行专题研究。 5、安排布置相关工作。

第五条 主持人:会议由分管机关的领导主持,分管领导不在家时由办公室主任主持。

第六条 会议由办公室专人记录,以利对照检查下期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

第七条 本制度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制度从20058月起执行。




为使学院的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规范、科学有序地运行,及时掌握并解决存 在的问题,提高工作效率和决策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 在院长的直接领导下,由教务处召集并主持,每学期期初、期中、期末召开或根据学院的重要教改工作任务,临时召集。

二、 教务处须在例会召开一周前确定例会主要议题并书面通知院领导、各系()主任、院党、政办公室领导。

三、 各系()主任应将当前的教学及教育管理工作的基本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作出简要汇报。

四、 教务处要向会议通报当前所掌握的有关情况,并按照通知要求,引导与会者围绕确定的议题展开讨论。

五、 ()主任要按照例会的主要议题,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 到会的分管院长在听取汇报和讨论后,有针对性地就有关问题作出说明,并对下一步的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会后各系()认真贯彻。

七、 各系()主任必须按时出席例会。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到会应提前向教务处和分管院长请假。

八、 例会召开时间如有变更,由教务处通知各系()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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