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物价总局、国家出版事业管理局关于加强杂志定价管理的通知 【法规类别】价格综合规定期刊 【发布部门】国家物价局(已变更)国务院出版事业管理局(已变更) 【发布日期】1980.11.24 【实施日期】1980.11.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家物价总局、国家出版事业管理局 关于加强杂志定价管理的通知 (一九八0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最近,有些地区和不少读者来信,对部分杂志提高定价意见很大,强烈要求有关部门加强管理和整顿。我们认为:杂志是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播科学文化知识和成果,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的重要工具,加强杂志的定价管理和整顿,是十分必要的。为此,提出如下几点: 一、各部门和各地区应加强对杂志定价的管理。对已出刊的杂志提高定价和新创办杂志制订定价,属于中央一级的,应由杂志出版单位报请中央或国务院主管部、 1 / 1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ca4b36a5a7c30c22590102020740be1e650ecca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