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是法制宣传日 标志寓意 该作品底色为红色,由“法”字演绎而来。“法”字的“水”部放射出三条弧形光带,穿越整个圆形,具有动感、传播、放射、扩大之效应,寓意法律知识和法制观念像光芒一样在全社会传播,同时又如一只用于宣讲法律知识的喇叭。“法”的“去”部,造型如一把金钥匙,插在三条光带中,象征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开启法律知识之门,启迪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全国法制宣传日 全国法制宣传日在12月4日, 按照党中央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决议的要求,17年来,宪法和人民群众生 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得到比较广 泛的普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普遍 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运用法律维护自 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逐步提高;随着普法教育的深入,依法治理工作全面展开,为推进依法治国进程,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 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都发挥了积极重要的作用 。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 施日12月4日,作为每年的全国法 制宣传日。 深化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突出学习宣传宪法,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观念,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使宪法得到一体遵行。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宣传各项法律法规,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和公民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理念。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ca8a6031a55177232f60ddccda38376baf1fe0a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