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成立国家教委高等学校中国语言文学等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国家教育委员会(已更名) • 【公布日期】1996.11.25 • 【文 号】 • 【施行日期】1996.11.25 •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语言文字工作,教育综合规定 正文 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成立国家教委高等学校 中国语言文字等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1996年11月25日) 为了进一步深化文科教育改革,加强对高等学校文科教育的宏观管理,提高教育质量,充分发挥各学科领域的专家学者对文科教育建设与改革的咨询和指导作用,促进高等文科教育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服务,我委决定正式成立国家教委高等学校文科各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文科各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是在国家教委领导下,对高等学校文科教学工作进行研究、咨询和指导的专家组织。 二、根据学科建设和实际工作进展情况,决定先成立中国语言文学、历史学、哲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新闻学、档案学等八个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三、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人选是根据政治可靠、学术地位高、教学工作经验丰富、作风正派和老中青三结合的原则,经学校申报,在比较广泛地征求学校领导、专家教授意见的基础上,由我委研究确定的(教学指导委员会名单附后)。 四、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若干人。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工作由主任委员主持、副主任委员协助。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设秘书一人协助主任委员处理日常事务性的工作。各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由国家教育委员会正式颁发聘书聘任。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每届任期四年,每一届从1997年1月1日起至2000年12月31日止。 五、文科各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受国家教委委托,宣传高等文科教育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为国家教委制订有关文科教育发展与改革的方针、政策、规划和措施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我国文科教育改革战略方针和政策措施进行研究并提出咨询意见;研究文科教学改革工作,组织教学改革的经验交流,推动文科教学改革工作;对我国高等学校文科教学与科研队伍建设中的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制订高等学校文科各学科专业人才培养的基本规格,制订文科教材和教学大纲的编选计划,并组织编写和向高等学校推荐文科教材;组织和参与高等学校文科教学质量及文科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建设的评估工作,研究和指导“文科基地”建设工作。 为了尽快开展工作,我委高等教育司拟定于1997年初分别召开文科部分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成立会议暨第一次工作会议,研讨文科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工作计划,讨论修改《国家教育委员会高等学校文科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草案)。中文、历史、哲学教学指导委员会成立会议拟于1997年1月中下旬在北京举行;法学教学指导委员会成立会议定于1997年1月中下旬在北京举行;政治学、社会学、新闻学、档案学等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成立会议拟于1997年3月中下旬在南京举行。有关会议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国家教委高等学校中国语言文学等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名单(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60271633f48a6529647d27284b73f242326c31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