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期刊网 http://www.qikan.com.cn 由“滴滴打车”恶性事件为引谈性犯罪及青少年教育 作者:张紫薰 郭文琛 来源:《西部论丛》2018年第11期 摘 要: “性”一直是国人讳莫如深的话题。在教育改革火遍大江南北之时,“性”教育却难以跟上社会变化发展的节奏。而“性犯罪”问题,始终是社会痛点问题之一”。而在近期,由互联网产品“滴滴打车”引发的一系列性犯罪案件的发生,重新激起社会各方对性犯罪及性教育问题的广泛关注,本文将以此为引,浅析在新环境下性犯罪及相关青少年性教育。 关键词:滴滴打车恶性事件 性犯罪 青少年性教育 德法合治 一、研究背景 随着移动互联网的深入发展,“滴滴打车”这一互联网产品已成为一个每天超过三千万乘客都会使用的“国民APP”。然而在近期,“空姐遇害案”的尾声还没有结束,“乐清20岁女孩遇害案”又登上了头条,加之以前的各种骚扰事件和抢劫、遇害案件,以及网络上相继曝光、不堪入目的部分地区滴滴司机的聊天群,令人发指。这些悲剧的发生,无疑为我们敲响警钟。从所有事件中不难看出,“性犯罪”在所有犯罪案件中占了较大比重。 二、性犯罪阐释 所谓性犯罪,其概念存在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上认为,性犯罪是指一切为法律、道德等规范所禁止、谴责、惩罚的性行为。狭义上则直接认为,性犯罪特指特定刑法所禁止并予以刑事惩罚的性行为。在性犯罪的一般特点中,有几个点需要特别注意: (一)性犯罪人的重复犯罪率较高。而青少年时期有犯罪记录的,未来犯罪概率更相对较高。Wolfgang等研究者(1987)在追踪样本的实验中,进一步发现,成年后的“持续性犯罪者”中近七成的人来自少年常习犯,而少年时期无犯罪记录者,成年后的犯罪可能性只有18%[1]。 (二)性犯罪者的文化智力水平总体较低。在国内的瑞文智力检测[注释1]中,三分之二以上的犯罪者智力低下,而智力低下的人自我控制力较差,进而易对本能的生理需求往往采取放任不节制的态度,极易导致犯罪行为的产生。 (三)性犯罪者中青少年比重较大。近年来,青少年犯罪已占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其中十五六岁少年犯罪事件又占青少年比重的70%以上[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cb6326a4effdc8d376eeaeaad1f34693daef10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