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考勤制度 第一条 各项目上班时间为7: 00〜12: 00, 13: 00〜17: 30 (可分为夏季、冬季作息时间) 。 第二条 ①不定时工作时间。主要为各项目领导、外勤、部分值班人员、司机、 装卸工等,因工作性质需机动作业的工作岗位。 ②综合计算工作时间。 工作性质为连续作业和受季节影响的岗位。 按标准工作日 换算为以周、月、季、年等周期计算工作时间。 第三条 考勤范围:各项目除经理、副经理外,均需在考勤之列, 特殊员工不考 勤须经经理批准。 第四条 考勤办法: 每天早上、中午填写员工考勤表, 任何员工不得委托或代 理他人签到;员工忘记签到时,须说明情况,并留存说明记录。 第五条 考勤设置种类: 1. 迟到。比预定上班时间晚到。 2. 早退。比预定下班时间早走。 3. 旷工。无故缺勤。 4. 请假。可细分为事假、婚假、产假、病假、丧假几种假。 5. 出差。 6. 外勤。全天在外办事。 7. 调休。 第六条 考勤统计及评价 1 、 综合办公室负责每月填写月度考勤统计表。 2、 本项目通过打分法综合评价每个员工的出勤情况。 第七条 公司依据员工考勤成绩决定员工的考勤奖励、处罚。 第二节 请(销)假制度 第一条 除规定假日及因公出差外,凡不能上班的员工均应依本规定请假。 第二条 有事需请假的职工, 必须首先填好请假单, 在请假单上写清请假的事由、 假期天数、请假截止时间,经主管领导同意签字后生效,否则按旷工处理。请假 除因紧急情况不能事先报请, 必须事后补假外, 其余不经批准缺勤者, 均以旷工 论处。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cbb9100fa46e58fafab069dc5022aaea998f41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