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考研政治马原知识点:矛盾共性和个性解析 马克思主义实践观是考研政治马克思主义哲学部分经常考查的知识点,是个重点同时也是难点。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的内容比较多,经常与认识一起来考查。实践观的理解对于有些考生来说相对较难。其实,只要认真总结,头脑中建立知识体系,解题时就会得心应手。下面跨考考研从实践的含义、基本特征、基本形式,实践是人的存在方式及人与自然的关系,社会生活的实践本质等几个方面为大家一一梳理,希望能帮助广大考生理解马克思主义实践观。 一、实践的本质含义、基本特征、基本形式 实践是人类能动地改造世界的客观物质性活动。实践的本质含义和基本特征有,实践是物质性的活动,具有直接现实性。实践是人类有意识的活动,体现了自觉的能动性。实践是社会的历史的活动,具有社会历史性。实践的基本形式有:物质生产实践,是人类最基本的实践活动,解决任何自然的矛盾。社会政治实践,处理社会关系的实践。科学实验,是改造自然和社会的准备性和探索性的实践活动。这些决定了实践在人类生活中具有基础和根本地位,实践构成人类存在的基本方式。 二、人与自然的关系 自从人类产生以后,自然界在人的时间活动中以新的形式延续自己的存在和发展。通过劳动,人类具有了自己的时间存在方式。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又是一个有着自身特殊发展规律的部分。通过劳动实践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实现它们的和谐统一,便成为人类必须面对的永恒主题。正确的时间观点是理解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自然统一的关键。 三、社会生活的实践本质 从实践出发去理解社会生活的本质,是马克思主义世界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践是人类社会的基础,一切社会现象只有在社会实践中才能找到最后的根据,才能得到最终的科学说明。社会生活是对人们各种社会活动的总称。社会生活的实践性主要体现为三个方面:第一,实践是社会关系形成的基础。第二,实践形成了社会生活的基本领域。第三,实践构成了社会发展的动力。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cc2891f22e60ddccda38376baf1ffc4fff47e21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