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小学严禁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任教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迅速遏制校外培训机构当前存在的擅自聘请在职教师任教问题,切实减轻学生课外负担,保障我校学生健康成长,现就严禁教师到校外培训机构任课制定以下制度: 一、坚持科学教学。严禁教师不遵守教学计划、超教学大纲教学等行为。坚决查处教师无视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特点,在教学计划和进度方面为校外培训机构招生提供方便的行为。 二、坚持从严治教。严禁在职教师举办校外培训机构或到校外培训机构任课等行为。坚决查处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和家教场所讲,并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和在校内外有偿补课等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据情节对责任教师给予调离、处分、停职,甚至取消教师资格等严肃处理。 三、坚持依法办学。严禁在职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非法招生宣传、组织考试等提供方便。坚决查处教师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组织招生宣传或学业水平考试。 四、坚持规范辅导。严禁在职教师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开展有偿补课。坚决查处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 - 1 - 提供场地和其它便利条件,坚决查处在职教师在校内外开展有偿家教活动。 五、坚持师德建设。严禁在职教师到校外培训机构任课和开展有偿补课,强化师德宣传与内部督查,并与教师的年度考核、评优评先、职务晋升评聘挂钩。 六、校领导把严禁在职教师到校外培训机构任职作为一项日常重要工作,常抓不懈。一旦查实在职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任职领取报酬,追究相关教师的责任。 加强对在职教师检查,把学校和在职教师是否存在上述违规行为,作为日常监管的必查内容,并作我校年度考核、一票否决的内容。 XXX-小学 XX年XX月X日 - 2 -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cc7fea384b649b6648d7c1c708a1284ac95005b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