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联络函 宁波先锋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接收部门:各产品管理中心 接 收 人:全体驻外营销人员 抄 报:刘总 事 项:关于推广费用申请OA操作正式执行通知 推广费用申请OA流程已经建立并完善,要求各产品管理从2010年9月1日起凡是关于推广费用的申请全部走OA流程,实行无纸化办公先行试点,走其他渠道申请推广费用一律不予审核、审批 强调: 1、 凡是关于提报的推广费用“产品管理中心意见栏”必需明确费用产出部门,是由客户承担、分中心承担还是总部承担,承担比例必需明确。 2、 3、 所有提报费用申请,没有产品管理中心意见,总部将不予审核、审批 请各产品管理中心经理保管好OA密码,若因密码丢失造成费用审批,所造成损失由各产品管理中心经理自负 发出部门:市场部 发出日期:2010年8月30日 编制/日期: 2010年8月31日 审核/日期: 承办情况: 经办部门签名: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cd63f7d349649b6648d747e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