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级主任科员以下和一级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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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

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家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非领导职务层次在厅局级以下设置。

分为十级: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根据新近公布的公务员法修订草案。非领导职务被分为了四等十二级,分别为: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

原来的正副科变成了一二三四级主任科员,大小依次排列。按照这个排序,四级主任科员介于原来的科员和副科之间,而一级主任科员毫无疑问是正科,所以,一级主任科员肯定大于四级主任科员。

任职定级的相关标准:

根据《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第四条考核合格的新录用公务员,按以下规定任职定级:

(一)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没有工作经历的公务员:高中和中专毕业生,任命为办事员,定为二十七级;大学专科毕业生,任命为科员,定为二十六级;

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


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科员,定为二十五级;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副主任科员,定为二十四级;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主任科员,定为二十二级。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cda13aa32aea81c758f5f61fb7360b4c2e3f2ac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