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填写说明及注意事项 一、申请理由主要内容及注意事项: 1、政治立场情况、遵纪守法情况、思想品德情况(励志奖学金还应说明家庭经济情况); 2、学习成绩情况(学习奖学金等级,班级排名情况)、素质拓展奖学金情况; 3、在精神文明集体活动、公益劳动、社会实践、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工作、文体活动、学术研究等方面取得的成绩; 4、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情况; 5、仔细审核申请审批表内容,不能出现错别字,标点符号用法要规范,语言要通畅、规范,文字应简练,国家奖学金字数在200-250字之间为宜,省政府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字数在200-600字之间为宜。 6、以第一人称提出申请。 二、其它注意事项 1、“获奖情况”填写主要奖项,并准确填写奖项名称、获奖时间和颁奖单位; 2、“推荐理由”字数在100字左右为宜,推荐人统一为各学院年级辅导员; 3、“院系意见”应加盖学院行政章; 4、《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中的“申请人签名”、“推荐人签名”和“院系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名”三项在系统中录入后,还需在纸质版《申请审批表》上手写签名; 5、省政府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中的“开户行名称”和“银行账号”两项内容留空; 6、省政府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照片要求:像素尺寸126*160,分辨率300dpi; 7、各学院在系统中将《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录入完成后,先等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审核和公示,审核公示完成后再由各学院打印纸质版,签名盖章后上报。其他奖项可通过系统直接上报; 8、二次转专业的学生在原学院参评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在现学院参评国家助学金。 9、其他注意事项请注意参考系统说明。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ce031977866fb84ae45c8dd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