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计划 (一)苏 力:法治及其本土资源 (二)耶 林:为权利而斗争 (三)王 泽 鉴:民法思维:请求权基础理论体系 (四)庞 德:法律与道德 (五)瞿 同 祖: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 (六)贺 卫 方:法边馀墨 (七)托克维尔:旧制度与大革命 (八)贝卡里亚:论犯罪与刑罚 读书报告(一) 书名:法治及其本土资源 作者:苏力 《法治及其本土资源》是朱苏力老师的一部代表作,创作于20世纪90年代,他以交叉学科为背景,从当时中国的法制建设情况入手,集中讨论了中国法律和法学的一系列重要理论问题,诸如法律移植与本土化、法制的政府推进和自然演进等问题,用浅显易懂的语言把法学和其他各学科特别是社会学进行融合,对中国的法治建设提出了见解。 全书分为三编,分别是变法和法治,司法问题研究和法学研究的规范化,其中最能够引起我共鸣和思考的是第一编,即变法和法治,苏力老师的中心观点是反对强调政府运用强制力规制经济和和社会的法制建设模式,反对机械移植西方法律,提倡法治应当更多地依据、借助和利用本土的传统和惯例,注重研究和解决中国的实际问题。 文中首先指出我国当时正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许多学者主张通过强制力尽快建立一个现代法律体系保证市场经济发展,即政府推进型的“变法”,但是无论从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关系,还是英美法日的法律发展实践来看,过分激烈的变法并不能取得很好效果,所以中国的法治之路必须注重利用中国的本土资源,注重中国法律文化的传统和实际。由此我联想到在新中国成立之时废除六法全书,完全割裂了中华传统法系,当时采取移植苏联法律来进行法治建设,后来出现许多不符合中国实际的弊端,那么如果在之后的法治建设中仍然不尊重传统,尊重本土资源,完全由国家强制力来维系,那么这样的法治也就不是真正法治,法律也不能够成为人人所遵守的规范。 之后作者提出了法律的功能并不在变革,而在于建立和保持一种可以大致确定的预期,以便利人们的相互交往和行为,法律更多的是保持社会的稳定,习惯和惯例是人们在日常生活中长期生产生活形成的,所以法律就需要对其进行总结、概况、生化和确认,那么国家的强制力便可以降到最低。在市场经济领域,虽然中国没有全国统一性的商业惯例,但是我们也不能采取拿来主义,把西方的经验强制推行,我们需要从社会生活中的各种非正式法律制度中去寻找资源,把传统习惯与现代相结合,建立与现代相适应的的法治。 为了充分证明观点的正确性,作者以《秋菊打官司》和《被告山杠爷》两部电影作品为例进行了分析,他认为这两部作品正好能够反映中国农村的法治建设状况。这两部电影都向我们提出来一个问题便是是否存在一种无语境的、客观普遍的权利,并且可以毫无根据地据此建立一个普适的法律制度来保护这种权利,秋菊要的或许只是一个“说法”,山杠爷或许只是想教育一下虐待婆婆的媳妇,因为这是在农村他们所固有的预期,正式的法律或许并不能够很好地保护公民的权利,破坏了乡土社会的“默契”。两部电影都反映出中国的法律制度正在西化,强调西方的纠纷解决方式,但是我们在移植西方时务必要思考移植需要什么样的基础,移植是为了谁,作者强调不能忽视对中国社会起作用的习惯和惯例,否则再好的法律也会被规避、无效。 对于作者所提倡的法治建设必须借鉴和利用本土资源的观点,我非常赞成,但是我认为我们不能片面理解作者的意思,完全摒弃西方的先进法律思想,一味地强调乡土社会,我认为作者所处的时代和现在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中国社会也越来越由乡土社会向陌生人社会转变,中国参与国际交流和经济在广度和深度上也在不断发展,所以不能够单纯固守传统法律文化,我想苏力老师想告诉我们的也不是这样,而应当是实事求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结合中国的不断变化的国情进行法治建设。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cf1d17c5c1c708a1284a44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