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中“方”的辨读——《诗经》释辞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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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中“方”的辨读——《诗经》释辞之四

“方”是《诗经》中常见的一个字,它有许多不同的含义。在本文中,我们将讨论“方”的不同用法及其可能的含义。 1. “方”作为方位词

“方”最基本的含义是“方位”。在《诗经》中,“方”常用来表示方向、位置或方位。例如:

《国风·郑风·投我以木瓜》:“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匪报也,永以为好也!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匪报也,永以为好也!”(投给我木瓜,以琼琚报之;不是报答,永远珍视。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不是报答,永远珍视。)

在这首诗中,“以木瓜”和“以木桃”均表示方位,木瓜和木桃都是一种地方特产果树,古人常以这些果实来表达特定的方位。

在《诗经》中,“方”还经常用作副词,表示程度、状态或情感。例如:

《国风·周南·桃夭》:“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桃之夭夭,有蕡其实。之子于归,宜其家室。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 在这首诗中,“夭夭”、“灼灼”、“蓁蓁”等词都用来修饰桃花,表达桃花美好的程度和状态。而“宜其室家”、“宜其家室”、“宜其家人”则用来表达诗人对于归家成为一家之主的祝福和期望。

最后,我们来看一下“方”作为量词的使用。在《诗经》中,“方”有时候表示面积或体积的大小。例如:

《国风·卫风·木瓜》:“采采木瓜,得嬉我妻。女子有行,远父母兄弟。献之于公,酌之以李酒。孔我孟实,维我仲山甫。”

在这首诗中,“采采木瓜”中的“采采”表示采摘得到的许多木瓜的情况,“孔我孟实,维我仲山甫”中的“孔我”、“维我”、“仲山甫”都是古人的封号,也可理解为他们名下的耕地面积。这里的“孔我”、“维我”、“仲山甫”实际上就是用“方”作单位来量化他们拥有的土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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