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充电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电动车辆管理,给业主电动车充电提供方便,结合实际,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望共同遵守执行。 1、公司要求所有安居一品拥有充电电动车的居住者必须遵守本管理规定; 2、电动车充电必须进入充电房完成所有充电程序,充电所产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3、充电区内严禁吸烟,不准将易燃易爆物品等带入,严禁在充电房以外私自接线充电,在充电房外私自接线充电产生燃烧、爆炸、绊倒过路行人等恶果由充电人自己负责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4、充电区只限电动车充电,不得私自更改线路、插座和开关,严禁一座多充,外接排插现象; 5、充电时要先将充电器三项插头与车体插孔连接,然后再将充电器另一端插头连接播座上,反之,易出现打火,绝缘体烧焦造成短路,引发火灾及人身伤害事故; 7、充电过程中尽可能将充电器放置远离车体以外的地方,严禁放在车体内、坐垫上脚踏板及悬挂车身上; 8、每台车充电时间不准超过6个小时,长时间充电使充电器内的电子元件过热,易导致短路并出现火花引发火灾事故; 9、因充电时间过长,充电器、电瓶、线路陈旧老化、电动车倾倒等原因而引起的火灾及其他伤害,造成损失的由车辆所有人负责; 10、不充电、超时充电或充电完毕的车辆应及时退回到车库指定的停车场地,不得停留于充电区,以方便下一辆车充电; 11禁车辆占用消防通道、安全通道,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挪动充电区配备的专用消防器材; 12严格遵守充电操作规程,如发现供电设施故障要及时电话联系 杨师 — 139****3991、蒋师 —139****0806; 13车主在充电时必须自行锁好车辆和保管好充电器,并将贵重物品带走; 14、车主在充电时必须爱护公共财产,损坏照价赔偿; 15、本规定从公布之日起实施。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d01d5e53ed06eff9aef8941ea76e58fafbb0456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