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电动车管理制度 一、编制目的 为规范公司电动车辆的使用及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车辆管理总则 1、公司电动车辆为办公所用,原则上不可公车私用,由工程部孟达负责日常管理。 2、需求车辆者必须经过保管人同意才可以借用,签写《电动车使用登记表》,借用后对车量造成的损失应由保管人自己解决。 3、在驾车前应该仔细检查车辆是否有刚、蹭、碰撞、损坏、配件失窃、电量是否充足、轮胎充气是否合适等有关情况,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或处理。未及时上报或处理者由驾驶人对使用后产生的后果负一切责任。 4、在行车过程中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做到安全驾驶,避免发生违法事故,严禁疲劳驾驶和酒后驾车。 5、充电时应注意,不要使用其它品牌的充电器,每个品牌的充电器与电池的性能是相匹配的,只有专用充电器才能达到最佳充电效果。 6、为保护电池,用户可随用随充,但不能使用回升电压行驶,防止严重亏电,电池没电时应关闭电源骑行,每天给车辆充电,时刻保持电量满格,不能因个人原因导致工作受阻。 7、车辆使用后必须停放在指定位置。 8、在驾车前应该仔细检查车辆是否有刚、蹭、碰撞、损坏、配件失窃、电量是否充足、轮胎充气是否合适等有关情况,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或处理。未及时上报或处理者由驾驶人对使用后产生的后果负一切责任。 9、实行定人定责制度,每位保管人必须保管好自己的车辆,如因自身原因保管不善导致坏或丢失,由保管人自行解决。若非人为损坏,报部门经理及公司领导审核后按规定统一进行修理。 10、必须戴安全帽行驶。 11、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公司工程部。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33a2bbdcbfeb19e8b8f67c1cfad6195f312be89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