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保险在国家灾害管理中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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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保险在国家灾害管理中的积极作用

作者:王浩

来源:《金融经济·学术版》2013年第03

摘要:当前,我国灾害形势十分严峻,灾害管理工作任重道远。保险业是专业化的风险管理行业,可以通过灾害经济补偿保障民生,发挥稳定器功能;通过防灾减灾减少和化解风险,成为经济社会的减震器;通过自身的经营创新推动国家灾害管理体系建设,起到助推器作用;通过培养公民风险意识促进和谐社会建设,起到培育器作用。 关键词:保险;灾害管理;防灾减灾

我国自古以来是一个饱受自然灾害侵扰的国家。进入21世纪以来,各类重大自然灾害和事故频发,给人民生命和财产造成巨大损失,汶川地震、舟曲泥石流、玉树地震的伤痛至今犹在。2000-2010年,我国因灾害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约占国内生产总值的2%,这就是说,平均每年有五分之一的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因自然灾害损失而抵消。十二五期间,我国自然灾害形势依然十分严峻。灾害发生的频率和损失都呈上升趋势,点多面广,风险无时不在,而且造成的后果往往是始料未及的。人们除了要尊重自然规律外,更要科学地认识自然,科学管理并减少自然灾害带来的风险。现代保险业是当代社会具有普适意义的专业化风险管理行业,是一种风险共担、风险共济的经济制度安排,体现了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互助理念。在新的历史时期下,保险可以在国家灾害管理中发挥积极功能和作用。 1保险业是保障灾后生产生活恢复的稳定器

通过灾害经济补偿保障民生是现代保险业的重要功能之一。从13世纪出现世界上第一张保险单开始,保险业就扮演着损失分摊与补偿的角色。当前,发达国家保险赔付占灾害直接损失的比例高达50%,一般发达国家也可以达到30%。保险经济补偿有助于灾后生产生活的重建和恢复,减少灾害对经济社会的冲击,稳定民生。十一五期间,我国保险业快速发展,保障国计民生的能力显著增强,各项保险赔款和给付支出累计达126万亿元,实现保费收入年均增长24%,截止2010年保险业总资产达到505万亿元,在抗击南方雨雪冰冻灾害、汶川地震等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从农业灾害补偿来看,2007年以来我国农业保险共计向7000多万农户支付保险赔款超过400亿元,户均赔款近600元,占农村人均年收入的10%左右,保险责任涵盖台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和各类病虫害,承保品种覆盖了农、林、牧、副、渔业的各个方面,开办区域上已覆盖了全国所有省市区,保障程度和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同时,保险在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领域发挥关键作用,为航空航天、水利工程和交通建设等保驾护航,为居民衣食住行、医疗、教育提供全方位的财产和人身保险保障服务。我国保险业发挥着经济补偿功能,全力担当着民生保障稳定器的重要角色。 2保险业是减少经济社会灾害风险的减震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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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防灾减灾减少和化解风险是现代保险业的职责所在。保险不仅是一种灾后补偿机制,更是灾前的一种风险预防管理机制。保险业作为专业的风险管理行业,具有天然的驱动力去挖掘、研究、化解存在于各行业和各领域的风险。同时,保险业由于长期经营风险而具有应对各种灾害问题的丰富经验,可以在灾害防范与损失减少方面发挥着重大作用。当前,发达国家不仅通过保险或再保险方式来提前安排灾害损失风险,还专门成立具有防灾业务的保险公司以达到预防灾害发生、减少灾害损失的目的。早在19世纪初,美国就出现了以工程技术为主开展防灾防损风险管理服务的保险公司。英国的一些保险公司成立火灾保险科研机构,开展预防火灾的技术研究。德国保险公司有的设立防损工程部,为社会提供防灾防损工程咨询服务,包括灾害风险图的描绘、实地勘查以对灾害风险进行综合性评估,并对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提出建议。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保险业就一直积极开展防灾减灾工作。中国人保财险曾建立了重点流域的防汛协作网,开展我国灾害区划和对策研究,开展客户安全检查和灾害预警预报服务,于2010年成立了专业灾害研究机构,加强灾害防御和应对研究,服务于国家减灾事业。胜于,未来我国保险业将实现从静态风险等量管理到动态风险减量管理转变,动态削减灾害风险因子,改良生态酝灾环境,提高企业、个人等承灾体的抗风险能力,担当着经济社会的灾害风险减震器

3保险业是推动灾害管理体系建设完善的助推器

通过经营改革和管理创新助力我国经济社会转型是我国保险业的特色之一。中国保险在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的同时,也承担了参与社会管理的职能。在新的历史转型期内,保险业将通过自身的改革创新,推动社会进步,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风险保障需求的过程中,实现保险业的价值和理念。尤其是在灾害救助和补偿方面,保险业有责任并有能力推动我国灾害管理模式的变革,实现从单一灾害救助综合防灾减灾转变,实现从单纯依靠政全社会风险共担转变,全面提升全社会的灾害应对能力和水平。未来,我国灾害管理体制应该不仅仅是举政府和财政之力,而是通过体制和机制创新,举市场之力,举全民之力。保险业在这方面可以发挥积极作用,利用自身优势将市场机制投影并渗透到综合减灾的各个领域,实现一种合作、分担和接替的新机制。具体来说,在公共安全方面,通过保险的价格引导,提高我国基础设施和重大工程的设防水平;在应急管理方面,发挥保险的网络优势,联合政府、社会各行各业建立灾情预报和紧急处置机制;在灾害救助方面,发挥保险的业务优势,做好灾后理赔,通过经济补偿帮助灾后恢复和重建,协助政府积极做好灾后安置、灾情统计等工作;在风险防范方面,发挥保险的专业优势,全面参与国家综合灾害风险研究、技术研发和管理体系建设。保险业要通过自身职能创新,实现藏救灾能力于市场,藏重建能力于民,担当起经济社会发展转型的助推器功能。

4保险业是国民灾害风险意识和风险知识的培育器

通过培育风险意识促进社会和谐建设是我国保险业的一项长期任务。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标志是公民风险意识和行为习惯的养成。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2011年日本大地震等一系列灾害和风险事件表明,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具备优秀的风险管理能力越来越重要。保险业是经营风险的行业,保险业务的开展本身就是一个全社会风险意识培育和灾害知识普及的过程,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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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正向的外部性溢出效能。保险业对于国民意识培育和风险知识教育,具有潜移默化、感同身受、深入个体、覆盖面广的特点。普通民众在购买保险、报案理赔的过程中自然而然了解到相关灾害和风险的一些规律和特征,能够直接地了解到一些避险和应急处置的知识,掌握逃生本领。保险业由于自身特点,有动力提高被保险人的风险意识,同时,可以利用经济手段激励社会单位开展防灾减灾,通过保险赔付优化社会救灾资源配置,促进全社会风险防范和应对能力的提升。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23号文件)指出:普及保险知识,提高全民风险和保险意识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保险业改革发展的重要意义,加强沟通协调和配合,努力做到学保险、懂保险、用保险,提高运用保险机制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能力和水平。新的历史时期下,保险业将按照国家综合防灾减灾战略规划,一方面充分发挥保险保障功能,提高灾害经济补偿和防灾减灾的能力及水平,促进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另一方面责无旁贷地担当起国民风险意识和风险知识的培育器功能,全力提高国民风险和保险意识。

提高我国防灾减灾能力是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必然要求,也是新时期灾害形势日益严峻的情况下,我国经济社会必须面临的重大课题。保险是应对灾害和管理风险的一种商业机制安排,在主动防范、控制、减少灾害风险和补偿灾害损失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保险经营的要求和功能定位与国家灾害管理工作的根本任务是高度一致的,都是为了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未来,我国保险业可以并能够在国家灾害管理中扮演更重要的角色,全面融入并推动国家灾害管理体系建设。 参考文献:

[1]王银成保险正成为我国防灾减灾体系的重要力量[J]中国新闻,201223):2-3 [2]王和我国巨灾管理应与时俱进[J]中国减灾,201206):18-19

[3]中国政府网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1-2015年)http//wwwgovcn/ 2011-12-08 [4]中国保监会网站中国保险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 http//wwwcircgovcn / 2011-08-18 [5]王浩保险的风险减量管理模式将应运而生[J]当代经济,20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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