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共设备设施管理规定 1.0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公共设施、设备使用管理,降低使用成本,节约费用开支,特制定本制度. 2.0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全公司。 3.0术语 指公司所有的电气、建筑、保洁、照明、办公等公司共同使用的设施设备. 4.0职责 办公室负责公司公共设施、设备的统一管理工作。 5.0内容 5.1管理要求: 5.1.1帐物清楚 资产管理员负责各种设施设备的分类、编号、入帐,定期盘点,做到帐物相符。 5.1.2按章借还。公用设备、仪器如照相机、录相机、录音笔等,各部门领用、归还要严格办理借还手续,借出设备到期后应及时追还,贵重设备归还时要进行验收,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长期占用。不准将公司设施设备等私自外借或带出公司,或做其它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公司任何物品不得私自外借,如确需借出必须经公司副总经理以上领导批准,保安凭出门证放行。 5.1.3损坏赔偿。公司全体员工均有爱护公司设施设备的义务,同时本着“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发现损坏应及时报办公室,由办公室协调有关部门或人员进行维修,确实无法修复的应注明原因申请报废。故意或使用不当损坏公物者,将给予以相应赔偿和处罚。 5.1.4鉴定报废。设施设备报废必须经过严格鉴定,履行审批手续。公司资产管理员每三个月对家具、设备进行一次清查,并对清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对设备的报损、报失应报公司财务备案,并在有关帐目中注销。 5.2各部门物品无特殊情况不得私自串动,如需要由办公室统一调配。 5.3工作人员调动、离职,在离岗之前交清一切所使用物品。 5.4设施设备要摆放整洁,要做好防火、防盗的安全工作。 5.5公司所有家具、电器及其它设施、设备如出现问题,要及时报办公室,办公室协调有关部门及时安排维修,排除故障。对公司财物损坏视而不见者,公司将视财物的价值给予相应处罚。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d08a01395bfafab069dc5022aaea998fcc2240b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