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中的男女不平等案例 迄今为止,人类社会的全部文明,都是由男女两性在征服自然的活动中共同创造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女性应当具有与男性同等的生活和发展权利。然而,从人类进入父权制社会以后,历经漫长的奴隶社会、封建社会,男权愈加强化,男女不平等的关系被社会制度、法律、观念等规定着,形成了一种传统。新中国成立后,国家从法律和政策上做出了种种保证男女平等的规定,我国妇女的社会地位、思维方式、文化素质等也的确有了很大改观,特别是改革开放,为女性进一步解放提供了机遇,使妇女的能动性和创造性得到了进一步的发挥。但是,由于历史和现实的诸多原因,男女不平等的现象仍然存在着。以往,人们更多地着眼于男女在社会领域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不平等,而忽略了男女在婚姻家庭领域里的不平等,故此,本文着重探讨婚姻家庭中的男女不平等问题。 1.传统的婚配模式对男女平等关系的影响中国民间约定俗成,形成了“年龄上男大女小,能力上男强女弱,身材上男高女低”的婚配模式。从男女的自然差异和生理因素来讲,这种模式有它一定的合理性,但当它被人为地强化时,更多的是女性在婚配中遭遇不公平。“男大女小”的婚配模式从生理、相貌和心理习惯上已顺理成章,但人们心理习惯的蔓延和膨胀却使男女在婚姻年龄上失去平等。如老夫少妻(白发配红颜)可以见怪不怪,甚至被男人引以为荣;少夫老 妻被视为荒诞不经,甚至成为不被见容的丑闻。社会的这种态度导致一个大龄、高龄的未婚或再婚男人可以在小于自己10~30岁的女性中从容择偶,但大龄女性、中年女性,即使是未婚,在择偶上也很困难。尤其不公正的是,婚变后的男人与女人出路悬殊。一个中年、乃至老年男子厌倦发妻后,可以移情别恋妙龄女子;而被迫离异的妻子却难寻觅合适的伴侣。就是对这种孤独凄凉处境的恐惧迫使一 些女性放弃尊严,容忍丈夫婚外恋情的恣意泛滥。其实这是一种择偶权的不平等,男人比女人的自由度大得多。“男强女弱”作为男女双方自愿选择的婚配模式也无可厚非。但当女性学识能力呈迅速提高的势头,很多方面出现阴盛阳衰的局面,婚配中仍固守男强女弱,不接受女强男弱的事实,就势必造成高品味、高层次、高素质女性择偶难。女学者、女领导干部、女劳模等优秀女性,因曲高和寡,择偶范围狭小,难于找到理想的伴侣。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或是阴盛阳衰的匹配对男人的自尊心、大男子主义心态构成一种威胁;或是女性在挣脱各种羁绊、自塑成强者的过程中发生性别的异化,失去了某些男人欣赏的女人味;更是受“女子无才便是德”观念的影响,出于男性的一种自然本能,男人择偶不重才能、学识,而是被美貌、青春、性感等自然属性吸引。于是,“才子佳人,郎才女貌”成为男人择偶的价值取向。才干、能力、学识是男人骄傲的资本,荣誉、花环是获取爱情的有力砝码;而这些对于女性来说,常常成为爱情婚姻的障碍,被男人敬而远之,退避三舍。男性对女性的选择,重家庭角色,轻社会角色;重自然属性,轻社会属性,人为地造成女性作为人的价值与作为女人的价值分离,而男人作为人的价值和男人的价值则是一致的。 2.传统的分工模式对男女平等关系的影响 “男主外,女主内”古已有之。浓厚的传统文化中无不渗透这种观念。《说文解字》中,“男”字被释为在田里干力气活;“妇”字则是女人拿把扫帚。远古便开始了男女分工的起源。相夫教子几乎成为女性人生的使命和信条,这种观念深深烙在男性与女性的头脑中,男人以此要求女人,女人自觉去遵循。男人和女人各守其分,相安无事,和和美美了许多代、许多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d12c775f1411cc7931b765ce05087632311274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