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学(辅修) (Psychology) 一、培养目标 主要学习心理学及相关学科的基本理论、获得心理学科学思维和科学研究方法,掌握心理学研究与应用的基本方法,具有进行心理学研究与应用的基本能力和职业道德。培养具备优秀的人文与科学素养、扎实的专业基础、开阔的国际视野和能力、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的创新型人才。 二、学分要求 辅修20学分 三、教学计划表 课程类别 课程名称 学分 开课学期和周学时 第一学年 第二学年 第三学年 第四学年 总学时 小讲学课 期 成绩考核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通识教育课程 数理基础与科学素养 实考考践 查 试 心理学导论 3 3 48 √ 发展心理学 学科基础课 专业教育课程 专业选修课 普通心理学 社会心理学 心理测量 人格心理学 认知心理学 心理咨询 变态心理学 实践与创新 3 3 3 3 3 2 3 3 3 3 3 3 3 2 3 3 48 48 48 48 48 36 48 48 √ √ √ √ √ √ √ √ 四、修读要求 1、申请修读心理学辅修,需修读完成通识教育数理基础与科学素养模块数学Ⅲ组或以上、人体解剖生理学、人体解剖生理学实验课程并取得合格以上成绩。 2、心理学导论、普通心理学、发展心理学、社会心理学、心理测量属于专业必修;专业选修课须从人格心理学、心理咨询、变态心理学和认知心理学中任意选修两门,不少于20学分。 3、两门选修课须在修完必修课之后才可选修。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d151b72a77eeaeaad1f34693daef5ef7bb0d12f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