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期刊网 http://www.qikan.com.cn 高中数学逻辑思维的锻炼 作者:吴以宁 来源:《课程教育研究·学法教法研究》2018年第16期 【摘要】高中数学是培养学生逻辑思维的重要科目,而逻辑思维是创造思维的基础。对于大多数学生而言,如果没有良好的逻辑思维训练,就难以发展学生的创造思维。因此,在高中数学教学中,要有计划的培养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 【关键词】高中数学 逻辑思维 能力 【中图分类号】G63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8)16-0086-02 一、分析、综合能力的培养 分析是把事物或对象分解成各个部分或属性;综合是把事物或对象的各种部分或属性联合起来,成为一个整体。分析和综合是两个彼此密切联系着的逻辑方法,如果对事物没有经过分析,就不可能综合,所以它们贯穿在人的整个认识活动中,而且有着同等重要的作用,分析与综合广泛地应用于高中数学教学中。例如,义务教育六年制高中数学教材第四册,教学一位数除两位数的口算时,先通过摆小棒,引导学生把69分成6个十和9个一,6个十平均分成3份,每份是2个十,9个一平均分成3份,每份是3个一,把2个十和3个一合起来是23,就是所求的商。在此基础上出示完整的口算步骤。教学笔算时,从一位数除两位数的口算引入,先让学生说一说口算时怎样想、得多少,再向学生说明除法还可以用竖式计算,从而列出一个除法竖式。这样教学,既使学生理解了口算和笔算的算理,又有助于培养学生初步的分析、综合能力。 二、抽象、概括能力的培养 抽象是把各种对象或现象间共同的、本质的属性提出来,并把非本质属性分离出去的过程;概括是把抽象出来的事物间共同的、本质的属性联合起来的过程。在数学中,任何一个数、一个算式、一种概念和性质等知识,都是抽象、概括的结果。抽象概括必须建立在大量感性材料的基础上,没有这些感性材料就没有认识的基础。特别是高中生,形成感性认识需要最大限度地运用直观手段,但直观只是引起学生积极思维的手段,而不是最终目的。在学生获得丰富的感性材料、形成表象后,应及时进行抽象概括,揭示本质或规律,使认识达到理性阶段。例如,义务教育六年制高中数学教材第四册,教学乘数是一位数的乘法,个位积满10需要进位时,先出现一位数乘两位数,让学生摆小棒,再出示小棒图,示意3个4根是12根,把其中的10根捆成一捆,放在3行小棒的下面,与其它的6捆放在一起,以说明乘积满10要向十位进1的道理;然后对着小棒图抽象出乘法竖式。经过试做,再出现一位数乘三、四位数的例子,说明十位、百位乘积满10要向百位、千位进位的道理。最后再引导学生在学习了三个例题的基础上,概括出乘数是一位数的乘法法则,同时培养了学生的抽象、概括能力。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d16adf8f03020740be1e650e52ea551810a6c9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