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电子与信息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取得学术成果基本要求的相关规定【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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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电子与信息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取得学

术成果基本要求的相关规定



根据**大学研究生院《关于进一步明确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取得学术成果基本要求的通知》(华南工研【201454号)文件,现制订**大学电子与信息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取得学术成果基本要求如下:

1.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方可申请答辩(注:领取学位证按学校学位办相关规定)

(1) 发表或录用一篇核心期刊及以上级别的学术论文;

(2) 发表一篇三大索引收录的国际会议论文(注:发表当年或前一年被三大索引收录的国际会议)

(3) 发明专利公开或受理1件。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方可申请答辩注:领取学位证按学校学位办相关规定)

(1) 发表或录用一篇核心期刊及以上级别的学术论文;

(2) 发表一篇三大索引收录的国际会议论文(注:发表当年或前一年被三大索引收录的国际会议)

(3) 实用新型(发明)专利公开或受理1件或/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登记1件;

4)市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励或鉴定中主要完成人(居于前四) 3.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取得学术成果必须是其学位论文的重要组成部分。发表或录用的论文均要求本人为第一作者或者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


并且第一署名单位为**大学;专利申请或专利授权均要求本人为第一作者或者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

4. 此规定适用于 2017 3月及以后申请学位的研究生。



电子与信息学院

20161214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d2b73d289989680203d8ce2f0066f5335a8167a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