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例会制度 1.现场例会形式 监理部应参加或组织有关工地例会。工地例会一般分为第一次工地例会、日常工地例会两种。第一次工地例会应在工程开工前适当时间举行;每日现场例会应在第一次现场例会上与各单位商定,在施工过程中形成制度定期举行。 监理组还应根据需要,建立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专业专题会议的制度,如:周(旬)汇报协调会、月工作计划总结会、专题研讨会等。监理部可根据工程实施过程需要,适时组织召开各类专题工作会议,对工程施工尚未明确的一些事情进行讨论。如涉及投资的,须邀请项目管理机构派代表参加,达到加强沟通和管理、明确标准、统一行动、交流经验之目的。 2.现场例会内容 1)第一次工地例会由项目管理机构主持,监理部负责会议记录,形成纪要应由各方会签。会议主要了解工程准备及施工准备情况,明确各方职责及主要负责人;介绍“监理规划”的主要内容及相关要求,商定今后各方参加会议人员及召开时间等。总监理工程师向施工单位介绍副总监理工程师、监理组长、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工作基本程序、办法和手段等。 2)每月定期召开工地例会,就上月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对存在的问题、下月工作计划和需要协调的相关问题进行评论和安排。必要时,可邀请项目管理机构和设计单位有关人员参加,协调及处理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3.会议记录的安排 1)所有会议均应有会议记录、签到表和会议记录表; 2)会议记录应当载明例会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主持人、记录整理人、会议的主要议程、会议议定的主要事项及责任人、完成期限等。 3)有施工单位参加的会议,应及时形成会议纪要下发。其中:由监理部组织召开的会议,监理部办公室负责整理发放统一编号的红头会议记录,办公室存档;监理组组织召开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形成会议纪要,下发施工单位,并报监理部办公室存档。 4)会议结束,应及时在监理日记中登记,并简要记录会议内容和与会者。 4.闭环管理 在各类会议上,如对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要求或责令施工单位整改存在的问题,应在规定的期限内,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回复,作为附件装订于纪要后面。 在下一期会议上,监理人员应对照上期监理会议纪要,核实上期会议落实情况,防止管理漏洞。对于处理时间较长的,要建立问题销号制度,在互联网上或各级人民容易理解的地方作出特别标记,提醒注意,跟踪闭合。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d2ba351729f90242a8956bec0975f46527d3a7b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