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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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课程计划

①课程计划的概念:课程计划是根据教育目的和不同类型学校的 教育任务,由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教学和教育工作的指导性文件。②课程计划的组成部分:课程设置,课程开设顺序,教学时数,学年编制和学周安排。③制定课程计划的原则:教学为主,合理安排;互相衔接,相对完整;突出重点,注意联系;统一性、稳定性和灵活性相结合。

历年考题:

课程计划的首要问题是(c A、学科开设顺序 b、教学时数 c、课程设置 d、学制编制

该题考查的知识点属于“课程计划的组成”,四个选项都属于课程计划的组成部分,但最主要的是“c、课程设置”,其他三项是在课程设置(即开设那些课程)基础上的展开。 2)学科课程标准和教材

①学科课程标准:根据课程计划以纲要的形式编定的有关课程教学内容的指导性文件,它规定课程的知识范围、深度、体系、教学进度和教学法的要求,一般包括说明、正文两部分。

②教材:是知识传授活动中的主要信息媒介,是课程标准的进一步展开和具体化。材可以是印刷品(包括教科书、教学指导用书、补充读物、图表等)也可以是声像制品(包括幻灯片、电影片、录音带、录像带、磁盘、光盘等)

③编写课程标准和教学应遵循的原则:思想性和科学性统一;理论联系实际;稳定性和时代性结合;系统性和可接受性。④教科书的编排形式。 ④课程类型

() 从课程管理的角度划分 , 可以分为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校本课程 )(国家课程,国家制定的课程计划中规定的各门课程。地方课程本地区 ( 省、市、自治区 ) 的课程)

(二) 从课程的组织核心划分 , 可以划分为学科课程、活动课程和综合课程 (三

从学生对课程选择的自由度划分,可以分为必修课程(一般指国家制定的教学计划中规定的各门课程)和选修课程(选修课程是指学生可以有选择的修习的课程)

) 从课程的存在形式划分 , 可以分为显性课程(显性课程是学校教育中有计划、有组织地实施的正式课程)和隐性课程(隐性课程是指学生在学习环境 (

包括物质环境、社会环境和文化体系 )中所学习到的非预期或非计划性的知识、价值观念和态度的非正式课程。隐性课程可以为分为三类 : 一是物质性隐性课程

,教学计划中未明文规定 , 但对学生的发展却起一定的影响和作用 , 它以学生的自我体验为基本途径如学校建筑结构的特点、校园环境的特征等 ; 二是制度性隐性课程 , 如人际关系准则 , 包括师生之间、教职工间的关系准则 , 术交往、朋友交往等准则 ; 三是心理性隐性课程 ,

如师生特有的心态、行为方式、价值观、情感表现等。 1、编写教材的直接依据是(D 教育目的 B、课程计划


C、课程目标 D 、课程标准 [解题指导]

课程计划、课程标准和教材这三者是步步具体化的关系,即课程标准(全称为学科课程标准)是课程计划的进一步具体化,而教材又是课程标准的进一步具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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