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工程管理部 客户业扩办理管理规定 1. 总则 用电报装是电力营销活动的重要环节,涉及到供电电网和客户用电的安全、可靠等许多技术问题,同时又具有很强的政策性。为了尽快满足客户的用电需求,确保供用电权利和义务得以实现,工程管理部为此制定《丽江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工程管理部客户业扩办理管理规定》,请客户及业扩办理人员按要求及时、详尽、准确的提供相关资料。 2.业扩办理流程 2.1接到项目,与客户联系; 2.2与客户配合,准备需要上报的表格及客户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2.3上报至供电局相关部门: a、 变压器及箱变容量在315kVA以下的根据其管辖地点(古城区、玉龙县)上报至对应供电局(古城分局、玉龙分局); b、 c、 d、 变压器及箱变容量在315kVA及以上的上报至供电局客服中心; 涉及10kV及以上主线新装或改造的上报至供电局设备生产部; 5000kVA及以上大客户工程业扩资料一式三份,一份上报至供电局客服中心,其余两份上报至计划发展部。 2.4供电局通知勘察现场:一般供电局相关部门直接与工程负责人(和国华)联系,工程负责人通知设计人员一道前往; 2.5供电局出具供电方案(勘察意见),我部门取回并及时反馈至造价部、设计部。 3.填写业扩的相关规定: 1) 容量在315kVA及以上的客户:政府部门立项(核准、备案)批复文件、用地批复、环保许可等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委托代理人办理业务证明、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地理位置图和用电区域平面图以及用电地址物业权属证明材料;建筑总平面图、近期及远期用电容量、用电设备明细表、用电性质及保安电源容量或多电源需求情况;用电工程计划开工、竣工时间和计划生产用电时间;属煤矿和非煤矿山的客户,还需提供“五证”(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矿长安全生产许可资格证、矿长资格证);属易燃易爆化工项目的客户,应提供危险品安全生产、运输许可证;采石场(矿)客户,应提供地州(市)级及以上安监局审查批准的采石场(矿)开采方案或初步设计文件、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 2) 容量在315kVA以下供电电压为10(6)kV的客户:除政府立项批复、用地批复、环保许可等资料可视情况而定外,其余所需资料同容量在315kVA及以上大客户需提供的申请材料。 3) 由380V或220V电压等级供电的非居民客户:用电地址物业权属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属于租赁房屋的应提供租赁协议、租赁方身份证及复印件。 4) 由380V或220V电压等级供电的居民客户:用电地址物业权属证明材料,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 5) 新建住宅小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以及小 区立项批复、用地批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委托代理人办理业务证明、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留存);规划红线图,建筑总平面图、用电负荷特性说明、用电设备明细表、近期及远期用电容量。 4 本规定未尽事宜,按《云南电网公司丽江供电局业务扩充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d4c7aa0cec3a87c24128c4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