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国有企业异地选聘中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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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国有企业异地

选聘中介机构有关事项的通知

【法规类别】国有企业

【发文字号】厦国资稽[2017]437

【发布部门】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7.12.20 【实施日期】2017.12.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国有企业异地选聘中介机构有关事项的通



(厦国资稽〔2017437号)



各所出资企业:

《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聘请中介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实施以来,各所出资企业能认真贯彻执行,中介机构选聘工作逐步规范。为了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规范所出资企业选聘中介机构的行为,经研究,现对各所出资企业在厦门域外的异地经营业务活动中选聘中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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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d5761442c0c708a1284ac850ad02de80d4d806f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