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仲英德育奖学金复审要求 1.复审材料各栏一律用钢笔或黑色水笔填写,字迹要求清晰。请单页打印,不用正反打印,且不要更改页面格式。其中“爱心社评议”一栏待学生材料全部上交后,由学工部统一交至爱心社评定。 2.不通过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违反校规校纪,受到行政处分者。 (2)不热心社会公益事业,不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或勉强参加不发挥积极作用者,不关心他人者。 (3)学习态度不端正,不努力学习,成绩明显下降者。 (4)瞒报家庭收入,弄虚作假者。 (5)将所得奖学金用于请客、娱乐等非正常消费者。 (6)家庭经济情况好转,不需要继续资助的受助者。 (8) 由于各种原因丧失学籍或转学者。 (8) 生活习惯不好,有吸烟、喝酒等不良嗜好者。 3. 原则上有课程不及格的复审不予通过,如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等社会公益活动的同学,偶有一两门不及格,经班级院系确认,可以保留获奖资格一年。 4. 若班级评议、班主任及院系建议不再颁发唐仲英德育奖学金,要注明详细原因,由同年级学生替换。学生如有异议,可向校学工部反映。 5. 提交材料: (1) 复审:《复旦大学唐仲英德育奖学金审核表》一式一份; (2) 替换:同学需填写《复旦大学唐仲英德育奖学金申请表》,提供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以及上一学年成绩单;院系填写“唐仲英德育奖学金变更表”。以上材料一式两份。 6. 截止时间: 11月19日(周四)17:00前,以院系为单位,交至学工部本部1号楼212室 联系人:王银飞 65643740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d59ef4a6cd1755270722192e453610661fd95a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