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省级众创空间备案条件

时间:2023-01-20 16:42:12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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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立专门运营管理机构,具有省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实际运营一年以上;

2.拥有≥300m2服务场地或提供创业工位≥20个。具有公共接待、项目展示、会议洽谈、专业设备等公共服务场地。提供创业工位和公共服务场地面积≥众创空间总面积的75% 3.年入驻创业团队或企业总数≥15家,且入驻创业团队每年注册成为新企业数≥5家;

4.具有专职运营服务团队,具备专业服务能力的专职人员≥2名,聘请专兼职导师≥3名;

5.具有完善的运营工作机制,包括项目遴选、毕业或淘汰机制、财务管理和创业导师工作机制等;

6.每年开展创业沙龙、创业大赛、创业培训等活动≥10场次。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d5a89d7d346baf1ffc4ffe4733687e21af45fff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