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超市消防管理制度 小超市消防安全制度一.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管理规定 消防设施是指用于火灾报警、防火排烟和灭火的所有设备。消防器材是指用于扑救初起火灾的干粉和1211灭火器及其他灭火专用轻便器材。消防设施是人身安全的重要保证,因此,任何器材和消防设施必须保证灵敏可靠,保证良好状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特制定本规定: 1.保安部全面负责超市所属的消防报警设施、灭火器材的管理,负责定期检查、试验和维护修理,以确保完备,并建立档案登记。 2.超市保安部负责维护、管理超市公共场所内的消火栓。在重大节日前对器材、装备进行检查,春秋季进行试喷抽查。 3.各部门、班组对本岗位的消防器材由义务消防员进行兼管,定期进行维护,禁止无关人员挪动、损坏消防设施。防止消防器材丢失,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保安部。 4.严禁非专业人员私自挪用消防器材,各部门、班组的消防器材因管理不善发生丢失、损坏,该部门、班组应承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 5.禁止无关人员动用消火栓内的设备,禁止将消火栓用于其它工作。动用消火栓必须向保安部报告。 6.严禁以任何理由阻挡、遮拦、装饰、侵占、利用、拆除消防设施及消防标志。 7.本规定未尽条款,均执行消防法规所规定的有关条款。 小超市消防安全制度二.公寓防火制度 1.公寓内所有的装饰材料,应采用非燃材料,或难燃材料。 2.禁止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公寓,凡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公寓,需立即交服务处专门储存,妥善保管。 3.禁止在公寓区燃放烟花爆竹。 4.公寓内应配有禁止吸烟标志、应急疏散指示图及内部消防安全指南。 5.楼层管理员须经常向住户宣传,不要躺在床上吸烟。烟头和火柴不要乱扔乱放,应放在烟灰缸中。入睡前应将音响、电视机关闭;人离开房间时,应将房内的电灯关掉。 6.楼管员应保持高度警惕,平时应不断巡视查看,发现火险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 小超市消防安全制度三.办公区防火制度 1.办公区严禁吸烟,并在明显位置设置防火标志。 2.办公区不得储存杂物,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3.办公区不得使用电炉、酒精炉、热得快、电饭锅等电热工具。 4.如发现违反此制度者,将对责任人处以50-200元罚款,给责任部门处于以500-2000元的罚款,并给予通报批评。 5.因违反此制度而造成火灾事故者,将依法追究当事人及主管领导的刑事责任。 小超市消防安全制度四.小吃区消防安全制度 1.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有关消防的法律、法规、条例以及华联制定的各项消防安全规定。 2.经营场地的安全要有明确的负责人,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消防工作。 3.经营单位必须无条件地接受公安消防部门和消防安全员工的消防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违法、违章行为及火灾隐患,必须在限期内改正,如逾期不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经营单位负全部责任。 4.经营单位在开业前必须对员工做好防火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5.经营单位在华联超市区域内作业、施工,必须向超市保安部等有关部门申请,得到允许后,方可作业,如需动火作业,必须持有超市保安部签发的动火作业证,方可作业。 6.文明经商、礼貌待客,在小吃经营中各项工作须严格按规范操作,严禁违章操作。 7.经营单位必须按《消防条例》配备有效地、足够地消防器材,以保证经营的安全。 8.经营单位使用燃气用具,必须经有关部门检测合格,并保证其日常安全使用和维护、保养工作。 9.经营单位应服从xx消防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对不承担责任书所规定的责任、违反消防条例或由于工作疏忽等原因,给超市造成损失或恶劣影响的,华联有权依情节轻重对经营单位进行警告并处以100元-1000元的经济处罚,限令停止整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感谢您的阅读,祝您生活愉快。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d683ea52d6d8d15abe23482fb4daa58da1111c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