沥青混泥土采购补充协议 甲方:安徽通环建设工程公司 乙方:阜南县路路通沥青路面工程有限公司 合同签订地点:阜阳市 一,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据口头协议情况,在合同的基础上,补充合同条款如下; (1)补充协议内容:合同未体现乳化沥青( 封层,透层,粘层)三层合计每平方2.8元,以实际工程断面丈量为准。 (2) 补充协议内容,变更沥青混泥土采购合同(合同编号:2015017005)第一页,第一条合同单价包含甲方委托乙方生产的普通沥青混凝土sbs改性沥青混泥土,相应的配合此验证沥青混凝土生产加工,运输,运输保险费,等,一切到达甲方指定现场的相关费用 (3) 补充协议内容,变更沥青混凝土采购的合同(合同编号:7005)第三页,第四条,2,价款的结算和支付,甲方设备进场正式施工前支付乙方200万元整,产值达600万元甲方在支付乙方100万,沥青材料供应结束,沥青材料款付清,本合同终止。 二, 本合同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 除协议中明确所修改的条款之处,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四, 本协议与原合同有相应冲突时,以协议为准。 本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 乙方: (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 期: 年 月 日 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d7067b36f68a6529647d27284b73f242326c316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