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期刊网 http://www.qikan.com.cn 中国《食品安全法》及《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下的食品标签和规则 作者:陶鑫 谢佳岐 来源:《食品安全导刊》2017年第09期 食品标签是指食品包装上的文字、图形、符号及其他一切说明物,是企业向消费者传递产品信息的基本载体,是消费者判断和选择食品的最直接依据。可以说,食品标签是连接食品生产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重要纽带。 食品标签是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之一,也是取得食品市场准入和食品生产许可的重要标准之一。我国关于食品标签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其他按照不同食品类别所规定的食品标签法规及国家标准主要有《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预包装特殊膳食食用食品标签》等。近几年,我国食品领域法律法规的变动频繁: 2011年4月20日,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以下简称“《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正式替代了已实施7年的GB 7718-2004。新标准修改了预包装食品和生产日期的定义,食品添加剂的标示方式,生产者及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的标示方式;增加了规格的标示方式;食品中可能含有致敏物质时的推荐标示要求。GB 7718-2011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在标签标示方面提出了更详细、更严格的要求。 201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设立了专门章节以规定食品标签的相关问题。《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了预包装食品标签应标明:①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②成分或者配料表;③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④保质期;⑤产品标准代号;⑥贮存条件;⑦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⑧生产许可证编号;⑨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应当标明的其他事项。《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规定: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生产经营者要对其提供的标签、说明书的内容负责。 目前,我国的食品标签法律规定比较全面,但在实际操作和监管上仍然存在许多问题。每年仍有大量企业因食品标签问题引起的食品安全或消费者侵权的案件发生,更有甚者存在不合规的违法行为。 企业食品标签不合规的风险来自于食品标签应包含的内容标示方面,主要表现为无标示、违法标示、模糊标示和歧义标示。以上不规范标示及违规标示一度成为食品生产经营者遭遇食品安全诉讼的主要原因。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d72b0165cd7931b765ce0508763231126edb77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