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食品安全法10月1日起施行 新华社北京4月24日电(记者胡浩)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24日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在当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滕佳材指出,新食品安全法体现严惩重处原则,强化了食品安全刑事责任的追究。 滕佳材介绍,修改后的食品安全法对违法行为的查处上做了较大改革,首先要求执法部门判断违法行为是不是构成刑事犯罪,如果构成犯罪,就直接由公安部门进行侦查,追究刑事责任。如果不构成刑事犯罪的话,才由行政执法部门进行行政处罚。 “这一条充分体现了这次法律修改严厉处罚的原则,也回应了广大社会公众的关切。”滕佳材说,为强化对违法犯罪分子惩处的力度,新法还提出,对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管理工作。此外,针对有些违法者“怕关不怕罚”的情况,新法对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经营病死畜禽、违法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等屡禁不止的严重违法行为,增加了行政拘留的处罚。 新的食品安全法还大幅度提高了行政罚款的额度,对重复的违法行为增设了处罚规定,对非法提供场所的行为也增设了处罚,强化了民事法律责任的追究。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副主任黄薇介绍,新的食品安全法较2009年实施的食品安全法增加了50条,分为十章154条。新法主要加强了八个方面的制度构建:一是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由分段监管变成食药监部门统一监管;二是明确建立最严格的全过程的监管制度,进一步强调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和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三是更加突出预防为主、风险防范,增设了责任约谈、风险分级管理等重点制度;四是实行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充分发挥各个方面,包括媒体、广大消费者在食品安全治理中的作用;五是突出对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的严格监管;六是加强了对农药的管理;七是加强对食用农产品的管理;八是建立最严格的法律责任制度。 新食品安全法将于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 转基因食品不标示可罚10倍 新食品安全法10月施行 2015-04-25 07:07:55|来源:北京晨报|字号: 摘要:上述地区将对人民陪审员选任条件、选任程序、参审范围、参审机制、参审职权、退出和惩戒机制、履职保障制度等方面进行改革。 转基因食品不标示可罚10倍 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修订后的食品安全法、广告法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24日在京闭幕。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食品安全法、广告法。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关于修改电力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关于修改义务教育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等。 新食品安全法 违法使用剧毒农药增加行拘处罚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滕佳材介绍,修改后的食品安全法对违法行为的查处上做了较大改革,首先要求执法部门判断违法行为是不是构成刑事犯罪,如果构成犯罪,就直接由公安部门进行侦查,追究刑事责任。如果不构成刑事犯罪的话,才由行政执法部门进行行政处罚。 针对有些违法者“怕关不怕罚”的情况,新法对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经营病死畜禽、违法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等屡禁不止的严重违法行为,增加了行政拘留的处罚。 新法增加规定: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标示。同时规定,未按规定进行标示的,没收违法所得和生产工具、设备、原料等,最高可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禁止将剧毒、高毒农药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等国家规定的农作物。 新食品安全法将于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6d3aad0dcc22bcd127ff0c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