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 法律同义、近义词语的辨析 与普通词语一样,法律语言中也存在大量的同义和近义词语。在法律这个特殊的语境中,对于这些词语的特征和属性我们必须具有更加清晰的认识,其中最重要的问题之一是对同义、近义法律词语的认知和辨析。 一般说来,民族共同语中的同义词或近义词在使用中可以相互替换,如“范畴”和“范围”、“平静”和“安静”等,但对于法律语言,人们则需要慎重处理。在多数情况,由于法律文本的文体类别不同,处理方法也就不同。对于“规范性法律文本”(normative writing)而言,鉴于它们比“法学著述”(literature)更强调词义的精确以避免歧义的产生,因而在严谨的法律或法规中人们宁愿重复使用同一术语或概念而尽量避免一义多词的现象。正如Henry Weihofen 在其《Legal Stylistics》一书中所说:Don‘t be afraid of repeat the right word.,人们在起草法律时应当恪守词语的“同一律”。尽管人们在起草合同、协议或其他法律文件时有忽略该定律的情况,如将agreement 与contract在同一文件中交替使用,但此应当被视为应尽量避免的情况,因为规范性法律文本(normative writing)是不应当随意进行同义或近义词语替换的。其原因很简单:词义的价值不对等。严格说来,法律英语和法律汉语的词语意义几乎没有完全等值的情况,关键在于法律词语所指对象是“人为物”而非上帝所造的“自然 1 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 物”。 不久前有一桩案例,开发商故意将购房合同中的“定金”写做“订金”,企图规避自己的双倍赔偿义务,真可谓“此定非彼订”。同理,我们也不能用“罚金”替代“罚款”,用“二审”(上诉审)替代“再审”(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用“抚养”替代“扶养”、用“国内法”替代“内国法”。就法律英语而言,同样不能用down payment去替换deposit;用criminal 去替换suspect;或用prison 起替换jail. 但对于“法学著述”而言,情况则稍有不同,尤其是英语著述。英美人士在法律写作时,为避免词语贫乏之弊端,经常可用不同的词语来表达同一概念、内涵或同一事物的情况。相比较,一义多词的现象在法学著述中则非常普遍,这种情况有时会使得法律英语词汇所载的信息密集问题显得更加复杂。如在只有3000单词的一篇短文Prison Industry中(《法律英语教程》,法律出版社,1999),作者Peter便用了inmate、prisoner、offender、criminal、 the convicted 等单词表达同一个意思,此时,译者应按仲人所说的“译名同一律”(仲人,《法律文字要恪守译名同一律》,中国翻译,5期,1994,13页)原则,将它们全部译为“服刑人”,而不宜将这些单词逐一翻译成“服刑人”、“囚犯”、“犯人”、“罪犯”、“被判刑者”。 2 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 事实上,大多数的法律术语都具有多层次,多方面的特征和含义,许多易混淆的术语可能在某些部分“竟合”或共核,但在其他概念和特征上又具有很大差异,因而必须要特别注意,尤其是在英汉法律术语的对比以及翻译的时候。在英汉对比法律语言学研究中,同义、近义法律术语的比较和辨析则更为复杂,其涉及到两种法律语言词义的了解和使用。稍有不慎,使用中便有可能出现错误。如final judgment被人错误地当作“终审判决”、statutory rape被人当作“**幼女”等都可以被视为是典型范例。英美等国法律对statutory rape规定的构成要件是:**非法与未满“法定认同可性交之年龄”者(在美国,多数州规定为16岁)发生性关系的,不论对方是否是同意性交 (Unlawful sexual intercourse with a person under the age of consent, regardless of whether it is against the person‘s will)。从此层面上看,该犯罪颇类似我国刑法上的“**幼女罪”。然而statutory rape却有其另外的特征,在国外,该罪名术语轻罪(misdemeanor)的范畴,且算作轻罪中的轻罪,这一点便与我国刑法中的具有加重情节的“**幼女罪”的规定大相径庭了。同样,英语中的down payment也就类似汉语的“订金”,而deposit则为“定金”,在使用时切忌混淆。 3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d7daf124f22d2af90242a8956bec0975f465a41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