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和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2013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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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和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

2013年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教社科司函[2013]104 【发布部门】教育 【发布日期】2013.08.20 【实施日期】2013.08.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和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2013年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教社科司函[2013]10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简称《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13年中期检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范围

12011年立项的一般项目(包括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自筹经费项目)及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含部省共建基地项目)。

22010年立项的一般项目和基地重大项目,因为特殊原因没有参加2012年中期检查或 1 / 3








中期检查未通过、近期不能结项者,可以参加本次中期检查。

上述各类项目应按照《项目申请书》批准的项目责任人、项目研究内容、研究计划与周期开展研究工作,原则上不得更改。如有充分理由需要更改者,在填报《教育部人文社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简称《中检报告书》)的同时,须网上在线填报并导出打印《变更申请表》,经学校审核同意并签署意见后报我司审定。 本次需要中期检查的项目情况,请登陆“中国高校人文社科信息网”(http//www.sinoss.net/,简称社科网)查阅。 二、中期检查主要内容

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中期检查主要内容如下:

1、项目是否按照《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项目申请书》)中批准的研究计划、研究内容开展工作;研究进度是否符合要求;项目经费是否真正用于课题研究,开支是否合理。

2、项目责任人是否至少有作为第一署名人正式发表的论文1篇,或正式出版的专著1部,或提交并被采纳的研究咨询报告1篇(附实际应用单位的采纳证明)。

3、所有成果是否标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字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三、中期检查材料填报办法

1、本次中检工作,教育部直属高校及其他部委所属高校以学校为单位,地方高校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为单位组织实施(简称中检单位),由各中检单位社科研究管理部门按本通知要求布置中检、汇总审核中检材料并统一报送。

2、本次中检工作,采用网上系统和纸质材料同时报送的方式。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中后期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中后期管理系统”)为本次中检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32013826日开通“中后期管理系统”,请项目依托学校协助、督促项目责任人 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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