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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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黑龙江省民政厅关于2017年度我省符合公益性社会团体

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的公告

【法规类别】财政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黑龙江省民政厅 【发布日期】2018.05.23 【实施日期】2018.05.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黑龙江省民政厅关于2017年度我省符合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审批有关调整事项的通知》(财税〔2015141号)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将2017年度黑龙江省符合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公告如下: 1.黑龙江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2.黑龙江省妇女儿童基金会 3.黑龙江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4.黑龙江恢先地震工程学基金会 1 / 3










5.黑龙江省华侨经济文化基金会

6.黑龙江飞鹤乳业有限公司助学基金会 7.哈尔滨市道里区慈善基金会 8.黑龙江省见义勇为奖励基金会 9.哈尔滨工程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10.鹤岗市检察人员救助基金会 11.哈尔滨工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12.黑龙江垦区一戎水稻科技奖励基金会 13.黑龙江省东北林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14.哈尔滨市公安民警救助基金会 15.哈尔滨医科大学发展基金会 16.哈尔滨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17.黑龙江省东北石油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18.哈尔滨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19.黑龙江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20.黑龙江省亚布力(中国)企业家论坛发展研究基金会 21.牡丹江市公安民警救助基金会 22.黑龙江中医药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23.哈尔滨商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24.牡丹江师范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25.齐齐哈尔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26.黑龙江省哈尔滨工业大学附属中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 27.大庆市公安民警救助基金会 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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