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美国的民主制度及其产生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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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美国的民主制度及其产生原因 -----读《论美国的民主》有感 [摘要]本文主要介绍了美国的民主制度产生的原因,法制、自由构成了这个国家民主制度的基础。我认为不仅仅是时代造就了这个新生国家的民主,更重要的是自由和法制的思想,因而本文从历史、地理、人文等多方面因素着手对美国民主制度以及其自由和法治的思想的产生原因进行了探究。 [关键词]乡镇制度 三权分立 宪法 殖民历史 一、 引言 以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分立为主体的政治制度构成了美国政治制度的基础,总统是国家元首政府、政府首脑兼军队总司令,掌握国家的行政大权,议会掌握着立法大权,而最高法院则掌握着最高司法大权,拥有对宪法的解释权。这三者之前相互制约,构成了这个世界上最民主国家的政体,这也是世界范围内公认的最为民主的政治制度。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促使这个曾经从英国殖民地独立出来的新兴国家可以一跃成为世界上最为民主的国家呢,这将是本篇文章讨论的一个重点问题。 二、 封闭、独立的新大陆造就了自由的思想根源以及美国自制制度的基础 美国所处的地理位置决定了它的政治基因。美国产生于十八世纪的北美大陆,这是一个全新的大陆,广袤而封闭,独立而自成一体,托克维尔在其书中说:“美国人没有强大的邻居,因此不用担心外敌入侵和被人征服,也不用担心因此引起的战争和金融灾难。”1也就是说在这片新的大陆上,没有固有的敌人,因而不用担心外敌的入侵,,每个人都独立而自由的存在,每个人的命运都可以由自己来决定,因而自由的思想从人们的心中产生萌生,这构成了美国后来的民主制度的基础。在这片新的大陆上,人们自由的生活着,民主自由的观念已经成为了每个人的思想共识,每个人都渴望着自由,追求着自由,并在为自由而努力奋斗和拼搏。 在英国的移民到达美洲大陆之后,他们通常是由于拥有血缘或者社会关系而聚居在一起,而美国广袤的土地则为他们提供了广阔的居住地,最初他们只居住在东部沿海的地区,随着时间的推移,移民们也逐渐向美国内陆已经太平洋沿岸扩展,在这个过程中,人们开始逐渐的分散居住,这些分散开来的人们构成了美国后来乡镇制度的基础,“乡镇一级的立法和行政工作都是在居民的直接参与下 1《论美国的民主》(法)托克维尔著张晓明编译北京出版社出版 2007年10月第82页 完成的,无需采用代议制。由居民组成的选举团不但任命当地的行政官员,而且在一切事务方面直接领导他们,工作程序极其简便。”2乡镇是根据当地居民选择的方式进行管理的,居民因此有着高度的当家做主的自豪感。在西进运动以及淘金热的发展过程中,人们形成了许多的聚居点以及城市,这逐渐发展为了美国后来的自治制度,也就是美国现行的州制度,每个州都是独立的,享有高度的自治权。美国的日常性事务一般由乡镇和州级政权处理,县级行政区域是美国司法体系的第一中心。美国使用的是三权分立,“州的立法权由参议院和众议院两个立法机关行使。参议院一般情况下担当的是立法机关的职责,但在根据各州宪法规定参与行政工作时,它就会变成行政机关;而当它审理某些政治案件或民事案件时,它就会行使司法权,成为司法机关。众议院则不享有任何行政权,只有在控告公职人员时才会享有司法权。”3另一方面,州的行政权集中体现在州长身上,州长由民众选举产生,时时处于选民的监督之下。 如果说封闭的新大陆造就了民主自由的思想,那么乡镇自制就是对于这种民主自由思想的实践与应用,这两者相互的促进与发展,使得美国的民主自由的思想深入到每个美国人的心中。 三、 殖民的历史造就了美国的民主、自由的思想 自从新航路开辟以后,大量的英国人为了避免宗教迫害和追求自由平等而来到了北美大陆,其中也不乏有追求冒险精神的人。他们来到了一个全新的大陆,在这里,他们可以自由自在的生活,可以通过努力和奋斗来实现自己的梦想,由于在国内受到强烈的宗教和阶级压迫,所以这批人拥有强烈的对于自由和平等的渴望,他们渴望自由,渴望平等,在来到这个新大陆之后,他们的愿望得以实现,因而当英国殖民者向这些自由人征收税赋时,这些人认为这是对他们人生自由的侵犯和对他们的压迫,因而才会反抗,从此拉开了美国独立战争的序幕 美国独立战争的胜利,即是美国人民的胜利,也是自由与民主的胜利,美国人民捍卫了他们的民主与自由,而且,民主和平等也逐步发展成为支配美国社会的主导因素。民主,平等,自由这些是美国人的起源所带来的先天特质,后来形成了民主共和制得以建立的社会条件,还培育了与共和制度相适应的民情、思想和生活方式、习惯。 纵观美国的历史,整个美国史仿佛都是一部美国人追求自由民主的历史,无论是独立战争、南北战争还是美国的民权运动,这都是人们为了争取自己的自由和平等而发起的运动,这些运动在一定程度上又促进了美国民主的发展。 法律保障美国的民主 在美国,宪法是一切法律的基本,具有最高的权威,它代表着全体国民的意志,所有公民都必须遵守,人民也可以根据自己的意志依照规定的程序和条件,对宪法进行修改。美国的联邦宪法是以乔治·华盛顿为主席,汇集了当时美国最精明、最高尚的人物,召开制宪会议并通过,于1789年正式生效,“联邦法院是美国的最高法院,它掌握了联邦的所有司法权。最高法院的法官不经选举产生,而是由总统征得参议院同意后直接任命。为保证法官的独立性,宪法还规定最高法院法官实行终身制,其权力的行使不受其他力量的影响。”4 托克维尔认为美国的联邦宪法与其他联邦制国家宪法有很大不同,美国宪法 23《论美国的民主》(法)托克维尔著张晓明编译北京出版社出版 2007年10月第21页 《论美国的民主》(法)托克维尔著 张晓明编译 北京出版社出版 2007年10月 第25页 4《论美国的民主》(法)托克维尔著张晓明编译北京出版社出版 2007年10月第39页 是在一个全新理论的指导下制定的。“构成美国联邦的各州不但同意联邦政府拥5有制定法律的权力,而且还同意由联邦政府保留执行这些法律的权力。” 其他国家的联邦政府没有美国联邦政府强大,他们要受制于各自的加盟政府。“它没有把各州作为治理和统治的对象,而是把各州的公民或者说是全体国民作为治理的对象。它的力量直接来自于人民。”6③其他的联邦制国家的联邦政府把各加盟政府作为直接治理对象,美国的联邦政府是把全体国民作为治理的对象,人民服从于立法。美国人在限定联邦主权的同时,也确保了联邦政府所拥有的国家中央政府必备的权利和地位。这就使得人民的民主与自由和国家的强大与统一都得到充分保障。美国宪法对于联邦以及各州权利的严格限制使得美国的各个政治势力之间相互制约,这充分体现了民主的思想,这也使得美国的民主制度得以不断地发展。 四、 总结 一个政治制度先进与否,关键是要看能否经得起时间的考验,美国建国两百多年而没有经历过大的社会动荡,这充分说明了以三权分立为基础的民主共和制是一个先进的民主制度,美国的三权分立的民主制度发展至今,已经成为世界上最为先进的政治制度之一,为很多国家所效仿,自由和法制构成了美国民主制的核心。这不仅取决于时代的发展,更是由美国的历史、地理、人文等很多方面的因素所决定的。 参考文献 1. 《论美国的民主》(法)托克维尔著张晓明编译北京出版社出版 2007年10月第82页 2. 《论美国的民主》(法)托克维尔著张晓明编译北京出版社出版 2007年10月第21页 3. 《论美国的民主》(法)托克维尔著 张晓明编译 北京出版社出版 2007年10月 第25页 4. 《论美国的民主》(法)托克维尔著张晓明编译北京出版社出版 2007年10月第39页 5. 《论美国的民主》(法)托克维尔著张晓明编译北京出版社出版 2007年10月第42页 6. 《论美国的民主》(法)托克维尔著张晓明编译北京出版社出版 2007年10月第43页 56《论美国的民主》(法)托克维尔著张晓明编译北京出版社出版 2007年10月第42页 《论美国的民主》(法)托克维尔著张晓明编译北京出版社出版 2007年10月第43页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d9ec7dfa31126edb6e1a10a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