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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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规范学校骨干教师的选拔、管理工作,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根据《宝山区教育局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和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学校骨干教师的选拔方案。

一、岗位设置:

为了全面促进学校的内涵发展,学校骨干教师分为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和教坛新秀。

二、评选对象、人数和年限

1、对象:学校在编在岗的专任教师。(已评为区骨干教师的不列入)

2、比例和人数:校级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教坛新秀的评选比例控制在学校在编在岗专任教师总数的30%左右,其中校级学科带头人控制在校骨干教师总数的15%左右。

3、年限:一年(从当年9月至次年8月)。一年考核一次,任期满后重新申报、评选。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高尚,为人师表。

2、有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掌握现代教育学、心理学理论,对所教学科具有扎实、系统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

3、承担满教学工作量(每周不少于10节,学校行政人员兼课的,每周不少5节)。上一学年请假累计不超过一个月。

(二)申报校级学科带头人及教学能手的教师除符合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同等条件下班主任优先考虑)

1、具有中学一级或以上教师任职资格。 2、教龄五年以上,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

3、近三年来,在教育教学教科研方面取得较好成绩,具备下列条件(校学科带头人至少应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五条;校教学能手至少应具备二条) 1)获得区级或以上荣誉称号。

2)在转变后进生、随班就读学生方面有典型事迹或荣誉。 3)参加市、区级或以上课堂教学比赛获奖的。

4)积极参加教育科研课题研究,教育教学论文获镇、区、市等第奖或在正式出版物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一篇及以上。

5)教学成绩名列区中等以上或在平行班中成绩突出。

6)所指导的学生在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各类竞赛中获奖。 7)在培养指导青年教师工作中取得较好成绩。

8)所带班级获区级或以上“文明班级”称号,获所带班级在学校各类比赛中获奖。

(三)申报校级教坛新秀的教师除符合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同等条件下班主任优先考虑)

1、教龄满一年不足五年,在本校工作满一年。


2、具有中学二级及以上教师任职资格。

3近年来,教育教学教科研方面取得较好成绩,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三条: 1)在转变后进生或培养学生特长方面取得较好的成绩。 3)能积极承担学校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的各类展示任务。

4)积极参加校级及以上教育科研课题研究,教育教学论文获镇、区、市等第奖或在正式出版物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一篇及以上。

5)教学成绩名列区中等以上或在平行班中成绩突出。

6)所指导的学生在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各类竞赛中获奖。 四、评选程序

1、本人申报,填写《盘县第二中学校骨干教师申报表》,一式两份。同时提供反映本人工作实绩的说明材料,本人近两年内论文、论著及反映本人教育学、科研水平和成果的有关材料和证书(复印件)

2、评选设考核领导小组测评(30%、学生问卷(40%、教代会师德测评30%)三个环节。

3、召开校骨干教师评选领导小组会议,按照考核结果,确定各荣誉称号的人选。张榜公示三天。

5、颁发“校级骨干教师”证书。 五、职责和待遇 (一)职责

1.校教学能手与教坛新秀职责

1)加强师德修养。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高尚,为人师表。

2)认真学习教育理论,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模范执行教育法规,钻研教学业务,不断进取。制订一份自我发展方向的计划。(年初完成)

3)充分发挥示范作用。承担本学科的教改示范课任务,每学年至少在学校范围内上一节校内示范课。

4)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主持校级及以上课题或是校级及以上课题研究的主要成员;任期内至少完成论文(教学能手完成)或质量分析报告(教坛新秀完成)1篇。

5)按要求参加区、市教研室组织的各类活动或相关竞赛。 6)撰写一份履行工作职责的总结,尤其突出教育教学实绩。 2.校学科带头人职责

1)加强师德修养。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高尚,为人师表。

2)认真学习教育理论,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模范执行教育法规,钻研教学业务,不断进取。制订一份自我发展方向的计划。(年初完成)

3)高质量地完成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安排的工作任务,保持较高的教学水平,每学年至少开设2节以上校级公开课(观摩课、研究课)

4)认真研究本学科本专业教育教学中的问题,主持校级及以上课题或是校级及以上课题研究的主要成员。任期内至少完成论文或教学反思2篇。

5)发挥帮带指导作用。任期内至少要带教1名青年教师。 (二)待遇:

1)学校颁发《盘县第二中学骨干教师证书》 2校学科带头人人均每年3000元津贴;校教学能手人均每年2400元津贴;


校教坛新秀人均每年1800元津贴。任期内请假(一个月及以上)请假期间不享受骨干津贴;

3)参加进修、评先、晋级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4)在任期内未满一年,如中途调离本单位则不享受当年其余津贴。

六、考核与管理

1、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推荐评选应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条件和程序,通过层层选拔产生。

2、由校长室、教导处建立骨干教师管理档案,每学期对照工作职责检查履行情况。

3、建立骨干教师考核制度。骨干教师必须履行规定的职责,充分发挥骨干示范和专业引领作用。由校长室、教导处组织,由校骨干教师评选领导小组每学年进行考核。

七、骨干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称号 1)严重违反师德规范,造成不良影响者。 2)经查实申报材料弄虚作假者。

3)任期内调出本区或调离教育教学岗位、不能履行骨干教师职责的。 4)不履行岗位职责或工作上有重大失误者。

5)由于工作懈怠或因主观原因,给学校声誉或工作造成不良影响者。 6)家长上访,经查情况属实者。

7)日常言行和骨干教师不相称,不利于学校和谐发展者。

八、本《方案》解释权属学校行政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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