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审计大学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介 绍 信 单位: 兹介绍我院 班学生 到贵单位进行2019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请予接洽,并在该同学实践结束后对其实践情况作出鉴定和评价。 谢谢! (书院团委盖章) 2019年6月20日 ――――――――――――――――――――――――――――――――――――――――――― 南京审计大学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认证表 实践单位 实践时间 实践内容 盖 章 年 月 日 实践单位意见 (此表可在泽园书院网站下载 ) 泽园书院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实施办法 为了进一步完善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机制,更好地引导和指导广大同学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更加科学和规范地组织和管理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特制订本办法。 一、社会实践活动的目的和意义 社会实践是高校学生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和有效途径,是学校教育、课内教学的有益延伸和必要补充。对于加强学生思想道德修养,了解国情、社情、民情,增加大学生社会阅历和社会责任感,引导青年学生在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成才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社会实践活动的内容与方式 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是指学生在课堂教学之外,深入社会、了解社会、适应社会和服务社会的各项实践活动。具体可以分为专题调研、社会调查、支农支教、科普宣传、科技活动、政策宣讲、文化传播、志愿服务、专业实习、国际交流等“项目化”实践活动,以及个人分散到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开展的“体验式”实践活动.学生可根据自身情况自由选择实践方式。 三、社会实践活动的要求与考核 1、“社会实践”是列入各专业培养方案的必修的实践环节,泽园书院学生必须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本科学生大学期间,至少应参加两次社会实践,撰写相应实践报告,取得相应社会实践学分;社会实践学分为必修学分,不合格者不得毕业。 2、每年暑期社会实践结束后,各班成立暑期社会实践成绩评定小组(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由辅导员组织各班级进行成绩评定和学分认定。社会实践成绩一年评定一次,评定时间为每年九月份. 3、9月初,各班成绩评定小组在辅导员老师指导下召开社会实践汇报会,每一位同学均要向本班成绩评定小组汇报实践成果或心得体会,时间不少于3分钟。 4、院级及以上的团队项目考核由书院团委负责,确定项目是否可以结项。 5、学生社会实践成绩合格的基本要求是: (1)每次参加社会实践的时间不少于7天; (2)完成一篇字数不少于2000字的调查报告或实践心得; (3)介绍信要有实践单位的鉴定意见和签章。 6、出现以下情况者暑期社会社会实践成绩判断为不合格: (1)实践单位及指导教师的评价为不合格者; (2)严重违反校纪校规和有关法律规定,有损于南京市审计大学学生形象者; (3)不按时上交所要求的材料者; (4)社会实践报告(调研报告)存在抄袭、代写、套用他人成果、伪造资料、缺少第一手实证资料中的任何一项者,或者所写社会实践报告(调研报告)结构混乱、内容空洞、错误明显者; (5)书院和各班级将对介绍信上的单位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核实,如有弄虚作假者,成绩评定为不合格。 (6)本班社会实践成绩评定小组认为的其它属于成绩不及格的情形。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da8840f875eeaeaad1f34693daef5ef7ba0d12f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