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动症儿童行为问题的主要表现及行为治疗 摘 要:多动症,是以行为障碍为特征的一种综合症,临床上以活动过多、注意力障碍、冲动控制能力差等行为问题以及学习困难、情绪异常、人际关系不良等心理问题为主要特征,而行为问题对于多动症儿童的正常生活和学习有着较大的影响,并且严重影响了其生活的质量。本文在阐述多动症儿童行为问题的主要表现特征的基础上,分析行为治疗这种干预措施对改善多动症儿童行为问题的作用。 关键词:多动症儿童 行为问题 干预 一、引言 多动症,又称儿童注意缺陷多动障碍(ADHD),是以行为障碍为特征的一种综合症,最早是由德国医生霍夫曼于1854年将儿童活动过度视作病症,并用多动综合症命名。尽管不同的学者对于此类病症有着不同的定义,但都注意到了此类儿童的共同特征:注意力缺损、多动和冲动。多动症是指一种注意力不集中、多动、冲动、唤醒不足、角色管理失控行为为主要特征的行为——情绪的综合症候群[1]。其症状通常出现于儿童早期阶段(约2—5岁),而大多在5-6岁以后才逐渐显现,此时若在正常情况下,儿童开始接触集体生活,且本身的注意力、控制力、活动量也应比较稳定。若症状持续到青少年,则极易发展为品行障碍,临床观察发现伴有品行障碍的多动症预后较差,如果不及时采取干预措施,有可能发展为反社会人格障碍或出现违法犯罪行为,对患者本人及社会都可造成较大危害[2]。因此,及时对多动症儿童的行为问题进行干预,对减轻患者症状,减少其社会功能损害具有重要意义。 二、多动症儿童行为问题的主要表现 1.活动过多 多动症儿童最常见也最为显著的特征,是与其发育年龄不相符的活动水平过高的现象。表现为活动明显增多,多动不宁,喜好哭闹,话多而喜欢喧闹,在学校等规章制度限制的环境中更为突出。 多动症儿童的活动多杂乱、缺乏组织性和目的性[3]。如上课时,有些孩子会为了引起别人注意,或为了好玩或有趣而偶尔做小动作。但多动症儿童则不同,他们好像不受意识支配似地不停活动,如时不时的站立且随意走动,即使受到老师的提醒、制止或批评,马上又不由自主地重复之前的动作,或更换其他动作。多动症儿童中约有一半会出现动作不协调,如不能系纽扣、系鞋带等[4]。 2.注意力障碍 心理学上将注意分为有意注意和无意注意两种,即主动注意和被动注意,两者的主要区别就在于:是否具有目的性,是否需要意志努力、集中注意力。多动症儿童的主动注意较弱,被动注意较强,这一障碍是多动症儿童最突出的行为问题,表现为注意力分散,难以集中,持续时间较为短暂,容易受外界细微干扰而分心,做事有始无终。与同龄的正常儿童相比,无论多么令他感兴趣的事物,都无法长久吸引他的注意,极易受到环境的干扰,还可能对多种刺激同时发生反应,从而不能做出正确的判断和选择。 注意力集中困难,表现为当你与之对话时,他不会看着你的眼睛,往往心不在焉,似听非听;玩玩具也是一会就要更换;上课时,不能集中注意力专心听讲,容易因外界无关刺激而分散,如教室外的脚步声、说话声等;对教师的提问,常常也因为漏听或没听清楚而答非所问;做作业也是边做边玩,要么东张西望,要么粗心大意,以至于作业时常出现各式各样的错误。 3.冲动控制能力差 兴奋过程和抑制过程是人类高级神经活动的两个基本过程,他们对人的活动起发动、加强或停止、减弱的作用[5]。多动症儿童的兴奋过程远远多于抑制过程,因此表现为自我控制能力较差,情绪不稳定,想要什么就非得得到什么;做事粗心大意,冲动而不考虑后果,不接受成人的管教与约束,容易犯错。如在家里,稍有不如意便与父母大吵大闹,摔东西;上课回答教师的提问时,未等老师说完,就抢先说出自己认为的答案;课堂上随意离开座位,找别人玩耍或打扰别人学习;课间时,在教室突然大喊大叫,冲撞同学;更会做些正常儿童不敢做的事情,这些冲动行为有时会导致一些灾难性的后果。也常常使同学感到害怕和讨厌,因此患儿不易合群。久而久之可造成其反抗心理,常常发生自伤与伤人的行为[4]。 上述表现并非每个多动症儿童都具有,且同一种问题在不同儿童的身上表现程度也不完全相同。总体来说,多动症儿童的症状一般会随场合、活动内容的不同而有所差异,比如在重复性的或需要付出努力才能完成的活动中,其注意力维持较困难则明显区别于正常儿童,而在没有特别严格的规则要求的场合,其与正常儿童区别不大。 三、多动症儿童行为问题的治疗 行为治疗的基本原理为有效地操作和安排环境刺激,以引起个体产生预期的行为,亦即借助控制可以影响行为的各种外在因素,进而塑造或改变某一特定行为[6]。主要有以下几种方法: (1)正强化法 正强化的要点是在某种情境下,当儿童出现所期望的行为时,就立即给予奖励(正强化物),以提高该行为发生的频率。在应用正强化法前要确定儿童需要改变的行为,即目标行为;设计期望的行为取代原来的行为;同时对儿童出现的适宜行为,立即给予正强化,使儿童感到愉快和满足从而形成良好的行为。此法的目的是增加和促使儿童良好行为的产生。例如,多动症儿童在上课期间时长时间认真听课,很少做小动作,老师就可以进行语言及动作表扬。在治疗中,常与惩罚法、消退法等结合使用。 (2)惩罚法 惩罚是指在某种情境下,当儿童出现不良行为时,给予其以厌恶刺激或撤销其正在享用的正强化物,以减少或消除其不良行为的方法。可提前与多动症儿童进行约定,当某一种行为在一定时间内少于约定的次数,则给予奖励(正强化物);若做不到则要惩罚,如儿童不能按时完成作业,家长可以撤销其喜欢吃的零食或惩罚其不能看电视。 (3)消退法 消退法是通过停止强化、削弱强化效果来减少不良行为的发生。无论是消退,还是强化,治疗前首先都要了解是何种因素对不良行为起到了强化作用,找到强化因素后,对其进行消退或与正强化相结合,往往使消退效果更有效。 以上三种行为治疗方法都需使用ABC的分析方法对行为进行评估,是对行为发生之前的前奏事件、行为、行为发生之后的结果以及情境事件进行观察、分析的方法。只有经过这一系列的分析之后,才能对问题行为进行正确的干预。 (4)自我控制训练 自我控制训练是应用操作性条件反射的原理,通过训练,使多动症儿童在头脑中形成做事前必须经过的一系列简单、固定的自我命令,从而学会控制自己行为的节奏[7]。例如出一道简单的题目让儿童解答,要求其在回答之前完成下面三个动作:停——停止其他活动,保持安静;看——看清题目;听——听清要求,最后才开始回答。这一方法还可以用来控制儿童的一些冲动行为。经过这一系列顺序的长期训练,这些命令逐渐内化、定型,成为儿童的条件反射之一,这样,儿童的自制力就会提高[8]。 四、结束语 尽管多动症儿童的行为问题是客观存在的,并且严重影响着他们的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但不同的多动症儿童其具体表现不尽一致。针对不同的情况,在行为治疗中,教师应针对不同多动症儿童的差异“对症下药”,更要呼吁全社会给予患儿多的关心、爱护、鼓励和帮助,不能够做歧视,损害其自尊心等造成精神创伤的行为,逐步的改善其病情,从而提高其生活质量[9]。 参考文献 [1]刘翔平, 刘雪梅, 齐建芳.注意力缺损多动障碍的影响因素研究[J].心理发展与教育,1999(1):14-18. [2]雷雳.中小学生心理行为问题干预[M].北京: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128. [3]郭田友,郭兰婷.伴品行障碍多动症儿童的临床观察[J].中国心理卫生杂志,2003,17(7):451-45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dad8ce9da7e9856a561252d380eb6294dc8822f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