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育专业课程建设发展规划 课程建设作为学科建设的重要环节,提高课程建设发展水平是保障教育质量的重要举措,小学教育专业作为教科院新办本科专业,系统规划本专业的课程建设对提高教育质量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结合本专业的发展状况,在未来五年发展过程中,坚持以课程建设为抓手,以师资队伍建设为核心,形成具有一定特色的专业发展模式。 一、课程建设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课程建设应始终围绕依靠教师、为了学生、服务社会的基本思想。课程建设应密切联系本专业发展过程中急需解决的问题来开展。 (二)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我校当前发展定位于应用性本科院校,小学教育专业在发展过程中应密切联系教育实践活动,课程建设应坚持把课程理论与学校教育教学实践活动相结合,尤其重视解决学校教育实践中的问题。 二、课程建设目标 小学教育专业作为新办本科专业,课程建设处于发展的初始阶段,许多问题有待于进一步探索研究。为保障本专业学生的培养质量,在未来的课程建设过程中,应实现以下目标: (一)保证所有课程都是合格课程。课程建设水平直接影响学生培养质量,小学教育专业开设的所有课程都必须是合格课程,应达到以下标准: 1、根据学院教学大纲的编制要求,完成所有课程教学大纲的制定和修订工作。 2、使所有专业基础课的教材选用都符合学校的标准和要求。 3、按照学校和教科院的统一要求,完成所有课程的教案更新工作。 4、各门课程尽可能使用多媒体教学手段教学,实现教学手段的现代化。 5、建立完备的课程考试考查工作机制。 (二)集中力量建设一批优质课程。通过3—5年的课程建设,应着力建设一批优质课程,结合小学教育专业发展现状,在未来5年的发展中,应至少建设5门优质课程,能够体现本专业的发展特色。 (三)力争精品课程建设的突破。精品课程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本专业课程建设的发展水平和特色,对专业未来发展有着重要的引领和示范效应,在未来五年的发展中,应力争精品课程建设的突破。 三、课程建设的组织与管理 1、在教科院统一领导下,成立小学教育专业课程建设工作组,由教科院副院长、教研室主任和专业骨干教师组成,负责本专业课程建设的组织与实施工作。 2、构建院、教研室分级管理机制,统一规划,统一要求,由课程所在教研室分工管理,通过各级责任的层层落实,确保该项工作的实效和质量。 3、单门课程建设实行主讲教师负责制。单门课程建设的主讲教师就是该门课程的负责人,对该门课程的建设具体负责。要求专任教师必须主持一门达标课程建设工作,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专任教师必须主持一门优质课程建设工作。 4、实行课程建设与教师考核直接挂钩。课程建设由教科院课程建设委员会宏观指导,所在教研室主任审查把关,主讲教师独立负责的制度,并将单门课程建设任务的完成情况和该教师的考核挂钩,以确保建设质量。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db50984169eae009581bec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