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紧密型医联体)评价标准和评价指标体系 一、评价标准 类别 1.政府主导。 (一)责任共同体 2.县域医共体自主管理。建立医共体管理章程及相关制度,成员单位参与决策。 3.对县域医共体有效考核。对县城医共体建设发展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院长的聘任和年薪挂钩。 4.人员有序流转。推动落实县域医共体内岗位设置、績效考核、收入分配、职称评聘等自主权。 (二)管理共同5.财务统一管理。县域医共体内财务统一管理,完善预算管理。 体 6.药品统一管理。县域医共体内部药品耗材统一管理、统一采购配送、统一支付货款、统一用药目录等。 7.患者有序转诊。建立县域医共体内部患者急慢分治和双向转诊范(三)服务共同围、流程和分配机制。 体 8.信息互联互通。建立县域医共体内卫生健康信息共享平台,共享检査检验和影像等诊断资源。 9.医保管理改革。医保支付方式适应县域医共体改革,县域医共体内医保基金分配合理。 评价标准 (四)利益共同体 10.财政投入统一管理。基层的基本公共卫生经费依据县域医共体统一考核结果进行拨付。 二、评价指标体系 指标项目 具体评价指标 1.牵头医院是否达到国家推荐标准。 (一)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服务水2.牵头医院出院患者三四级手术比例。 平 3.县域内千人口全科医生数。 1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dec0a064690203d8ce2f0066f5335a8103d266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