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盛大湖羊养殖科技有限公司 财 务 管 理 制 度 为了规范养殖场财务管理,强化支出控制,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确保各项财务活动有序运行,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养殖场的管理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明确职责 为确保财务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必须明确,养殖场领导人是养殖场财务管理的第一负责人,对本养殖场的会计基础工作负有领导责任;财会人员应对本单位的具体财务收支负责,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二、收支管理 (一)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各项业务收入,均应按规定缴入养殖场指定的账户,不得坐收坐支,更不得另设账户建立“小金库”。养殖场支出按规定核拨。 年终结算时,所得利润由养殖场统一安排使用,主要用于兴建和维护养殖场基础设施。此外,用于养殖场职工的奖励和生活福利等。 (二)执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养殖场的每一笔日常业务支出均由养殖场负责人按规定审批。 (三)严格原始凭证审查制度。养殖场发生支出业务时,一般情况下经办人都应该索取正式发票,发票须有经办人、证明人、审批人签名方可办理报销手续。 三、账务管理 (一)养殖场必须按规定设立总分类账、银行存款账、现金日记账,对本养殖场发生的每一笔财务收支业务进行登记,做到日清月结,账目分明,便于检查监督。 (二)养殖场对当月发生的财务收支业务必须进行结账,并将收支情况于次月10号前填写好财务收支报表、整理装订好原始凭证,一并上报养殖场场主审核,经审核无误后办理报销手续。 四、票据管理。养殖场的业务收据统一使用财政部门印制的收费票据,采取定期领销的办法管理。 五、附则。本制度所有养殖场员工必须共同遵照执行。如违反制度造成损失或不良后果者,追究当事人的经济责任;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者,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以上制度,自2012年4月份起执行。 二〇一四年四月六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8d0b5220852458fb760b564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