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 作 协 议 甲方: 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现达成以下协议: 一.基本内容 甲乙双方合作经营 烘焙工作室 甲乙双方出资合作经营烘焙店: 甲方出资人民币 元,持有烘焙店 的股权。 乙方出资人民币 元,持有烘焙店 的股权。 二.利润分红 1. 以店面财务核算为依据进行利润分红,将店面纯利润提取 元作为备用金。提取备用资金后的剩余利润进行分红。利润分红时间为每月月初,即每月月初结算上月盈亏情况。双方在利润分配时,如任何一方对利润分配的基数,方式有异议的,可聘请第三方进行审计。 2.甲乙双方共享利润,共担风险。双方按持股比例参与分红,按持股比例承担亏损。 三.流动资金的管理 1.设立维持日常经营的流动资金,由烘焙店经营性收入和股东按同比例交纳的资金组成。 2.烘焙店指定专门的账户,专门用于流动资金的管理。专门账户,流动资金由甲方持有与管理,乙方有查询和监督的权利。 3.若遇有交纳房租,装修,学习,大型活动需购置物品或根据经营需要增添设施时,应由甲乙双方讨论确认后,使用流动资金。流动资金不足时,由甲乙双方按比例承担支付相关费用。需要由股东按比例承担支付费用时,未支付相应费用的股东,烘焙店在分红份额中扣除其应当承担的费用。 4.烘焙店美团账号由乙方打理 四.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乙双方应当建立并完善店面财务管理,保存记账凭证,账目清晰规范。双方均有权查阅店面财务会计账目,了解店面的盈亏情况。 2.甲乙双方均应当遵守店面管理制度,共同促进店面的发展,不得以任何私人理由占用或者借用烘焙店公款,资产。 五.合同的期限与终止 1.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止 2.在烘焙店存续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私自退股或转让持有股份。因店面经营困难,确实无法继续经营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本协议。甲乙双方对烘焙店进行清算,在支付完各种费用与成本后,对烘焙店剩余的流动资金和共同财产,按比列分配。如有经营债务,双方均按比例承担。 六.其它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dffe0292996648d7c1c708a1284ac850ac0204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