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员生育津贴申请表 填报单位: 姓 名 身份证号 生育时间 流产时间 参加工作 时间 参保单位 申报意见 -- 人员类别 族 别 单位编号 个人编号 生育 胎次 单位:(章) 年 月 日 备 注 部门负责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表说明: 1、 根据新油社险便字【2006】6号文件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停发工资,由本人凭相关证件及此表到社保中心生育保险科审批生育津贴。 2、审批时同时交验的证件:婴儿出生证、生育服务证、出院证明、病假证明、本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劳动合同复印件。 3、此申请表由生育保险科留存,生育保险科出具生育津贴支付凭证,参保人员持支付凭证到所属保险事务所领取生育津贴。 4、劳务派遣企业的员工请在备注栏里注明所派往的单位。 5、请参保单位如实以电子版(宋体、小三号字体)填写以上信息,不得有错项、空项,如遇空项请划“—”用A4纸打印一张,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的复印件须是A4纸大小。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e084c773376baf1ffc4fad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