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用信息化规范“三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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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用信息化规范三资管理

近年来,浙江省绍兴县突出加快经济转型、促进社会和谐的工作主题,狠抓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在试点的基础上,县委县政府召开会议加以推广,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加快新农村建设、构建农村和谐社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以体制创新为重点,构建管理体系

绍兴县专门建立了农村三资管理办公室,各镇(街道)相应建立农村三资管理办公室(简称资管办),在原有镇(街道)会计代理站的基础上,建立农村三资代理服务中心。村一级由村经济合作社承担日常的三资管理工作,并建立三资监督组织。目前,19个镇(街道)资管办已配备人员53人,增加32人。新招聘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人员25人,增加近四成。村一级通过民主选举的方式,产生1402名村级三资监督小组成员。 以清产核资为基础,建立管理台账

健全农村三资管理台账,导入绍兴县农村三资管理系统。到2009年底,全县369个村(社)完成清产核资的村(社)358个,97%已公示的村(社)349个,94.58%资金、资产核销经社员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的村有306个,占82.93%。全县共核销以据抵现及应收款项609笔,金额1934.89万元;核销账面虚列实物及其他资产5142笔,金额12874万元;回收各类应收款项202笔,金额498.64万元。 以制度建设为根本,规范管理内容

绍兴县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村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意见》《绍兴县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和《绍兴县违反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规定责任追究办法》等文件,建立了收支预决算制度、审批权限管理制度、库存现金限额管理制度、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制度、民主管理制度、票据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违规责任查处制度。 以资金管理为核心,规范管理程序

在各村自愿委托,村级集体经济所有权不变、村级集体资产使用权不变、村级财务审批权不变、村独立基本核算单位不变、财务接受业务指导和管理不变、财务接受民主理财小组监督和上级审计不变的前提下,通过村经济合作社与农村三资代理服务中心签订委托协议的方式,加强农村资金、资产、资源代理服务与监管。重点开展了清账户设置、清各类存折、清公款私存、清资金出借、清以据抵现、清合同协议为主要内容的集体资金清理规范工作。实行支票户管理。各村(社)的财务专用章全部按规定由农村三资代理服务中心管理,由代理人员对审批手续的完备性、审批事项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核,经审核无误后,再加盖财务专用章。绍兴县建立了农村重大三资管理事项征询预算听证审核决策备案公开招投标跟踪验收报账审查12个管理操作流程,实现了农村三资管理程序的规范化。

以强化监督为手段,提升管理实效 一是强化民主监督。绍兴县专门出台了《村级财务民主理财制度》《村务公开实施办法》等制度办法,全省率先开发应用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信息查询系统目前,已有200余个村(社)实现了触摸屏公开,占全县村(社)数的55%以上。

二是强化代理监督。农村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在提供代理服务的同时,做好农村三资的监督工作,为此,绍兴县明确了农村三资代理服务中心14项基本工作职能,要求各镇(街道)代理服务人员积极参与村级三资重大事项的经营、出租、发包、招投标、合同签订等工作。2009年,全县共拒绝入账票据325张、补办手续后入账票据842张、发出审核反馈意见书165份、拒盖财务专用章69次。

三是强化审计监督。出台了《绍兴县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暂行办法》和《关于切实加强农财务管理和审计工作的意见》,采取县级直审的办法,有序推进农村审计工作。2009年,


完成审计项目139个,清理以据抵现604.5万元,回收出借资金182.59万元,回收欠交款项820.66万元。

四是强化网络监督。开发应用绍兴县农村三资计算机管理系统,率先实现县、镇、村三级联网,县资管办与镇(街道)农村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和各村(社)共计847个计算机端口直接联网。还设计了多个预警指标,对各种资金违规行为实行实时预警、监管和网上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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