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规章制度之教师学习和培训制度 一、教师要坚持政治学习,履行教师的权利和义务,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做到为人师表。每学期学校组织集体学习二次以上,其余时间教师通过报刊杂志或网络个人自学。 二、教师要坚持业务学习,及时理解教育教学信息,掌握教育规律,主动参加学校组织的业务学习和校本培训,平时要多看报刊杂志,理解教育新思想,新理论,并使用在本人教育教学过程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三、教师要积极参加上级教育部门组织的各种教研活动和教师培训。不按要求参加的除不报销相关费用外,取消评优资历,并按上级要求进展经济处理。 四、每位教师每学期要写出一到两篇联络本人教学实际的、质量好的教育教学论文或经历总结材料。论文按质量予以20-50元的奖励。 五、政治和业务学习教师都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总结学习情况,包括摘录要点,学习心得体会,学校期中和期末检查学习笔记两次,对到达一定学习要求(3000+3000字以上)的予以40元/次奖励,积极学习的予以表彰和奖励,未到达的取消评优资历。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e1ebdf5274232f60ddccda38376baf1ffc4fe3d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