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供销签合同注意事项 1、合同签订地点:原则上签订地为自己公司所在地,一旦产生纠纷,于我方有利,但强势客户往往要签对方所在地,尽量争取。 2、合同规定的指标:需填写规范,如:收到基、空干基、干燥基等,若不填写清楚,容易产生合同争议,并对扣罚结果影响极大,上述指标应提前同公司有关人员沟通,以确保合同安全执行。同时需考虑热值与水分、灰分的关系。 3、检验机构:尽量以有利我方的检验机构为主(如以基地所在地的商检水尺、化验为准),或选择在行业中比较有公信力的检验机构,如SGS、上海赛孚、秦皇岛商检等,并明确费用承担方,检验委托方尽量选择我方。 4、对于实际指标超出合同指标的,尽量不要签订,涉及拒收条款,尽量表述为“双方协商解决”。 5、首付款原则上不低于货款总额的80%,并明确付款方式、时间。 6、违约责任:必须填写清晰,由违约方承担相关责任。 7、合同有效期:由于煤炭市场不稳定,因此需标注合同有效期限,超出合同期限,双方须另行协商。 8、合同效力:我公司签订的合同多以传真为主,须在合同中标明,合同传真件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9、装运地、到达地:须填写清楚,便于物流人员进行相关作业。 10、新用户初签合同:须双方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代码证等相关证件。 11、不可抗力:我公司煤炭以海运为主,存在一定的运输风险,会导致合同不能按约履行,因此,须标明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执行的.免责情况。 12、合同纠纷:合同产生纠纷后,尽量以双方协商解决为主,根据实际 情况尽量争取有利条件。 13、合同评审单:合同评审单经公司批准后,是合同签字、盖章、产生 法律效力的唯一标准,表单内容应涵盖合同内容,表述应清晰、准确,在评审未 得到批准前,合同内容不生效。 14、合同的执行:合同生效后,应严格将合同约定的条款执行,各业务 经理须及时跟踪、反馈,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应迅速告知相关部门,并作出解释, 同时督促对方履行约定责任。 煤炭供销签合同注意事项 [篇2] 一、核实主体资格 1.合同对方为自然人:核实并复印、保存其身份证件,确认其真实身份及行为能力。 2.合同对方为法人:核实订约人是否经其公司授权委托,查验其授权委托书、介绍信;签订合同必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代码证》、《国税税务登记证件》、法人身份证明书、签约代理人的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合同必须加盖对方单位公章、合同专用章。 3.合同对方为其他组织:对方当事人为个人合伙或个人独资企业,核对营业执照登记事项与其介绍情况是否一致;有合伙人及独资企业经办人签字盖公章。 4.合同对方除加盖公章,要亲笔签名。 二、合同形式 1.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合同; 2.采用口头、信件、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必须签订确认书盖章签字。 三、合同的必备条款要具体、明确: 1.当事人名称须真实、一致; 2.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包装方式要具体、明确; 3.注意验收方法、程序和时间; 4.履行方式具体:明确交货方式、结算方式、交货地点; 5.履行期限:确定某一时间点或时间段; 6.尽量明确本公司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7.违约责任要量化违约金或确定违约赔偿金的计算方式; 8.解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e25bbcf75322aaea998fcc22bcd126fff6055d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