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原因分析

时间:2022-05-03 23:23:14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一、什么是犯罪:犯罪有两种定义形式定义和规范定义。形式定义被界定为一种违反法律的行为,规范定义被界定为对他人的侵害或损害行为。我们在界定犯罪的定义时需要考证犯罪化的原则,同时需要从现实主义出发客观考量行为犯罪化的条件以及政府法律执行对行为犯罪化的影响。

犯罪的类型:分为重罪、轻罪与轻微罪;自然犯罪与法定犯罪;暴力犯罪与以非暴力方式实施的犯罪;白领犯罪;有组织犯罪。 二、犯罪原因分析的理论维度:(一)自由意志论:1、行为的最终抉择乃出于自由意志的选择;2、功利原则是解释行为人之所以犯罪的一个主要法则(贝卡利亚、边沁),及以最小的代价来获取最大的利益;3、道德责任论是行为人承当刑事责任的基础(贝卡利亚) (二)因果决定论:1从个体的生理—心理异常特征层面来构架犯罪原因理论体系即犯罪生理—心理理论;2、个人环境决定论,其理论构架主要关注诸如家庭、学校、同辈伙伴交往群体等因素之于犯罪的影响;3、社会环境决定论,其主要关注社会变迁过程中的深层结构,诸如文化、历史因素、社会价值观念、社会政治经济结构、行为规范之于特定时空中犯罪变化的影响。

三、理性选择理论:理性选择理论以人的自由意识为前提,其所尊奉的信条是功利主义的哲学基础,认为人的犯罪是基于人的理性选择的结果,人根据功利原则,在权衡利弊得失之后对自己的行为作出一个理性的选择。当犯罪的成本低于犯罪的收益时人便有可能选择犯罪行为。理性选择理论假定人是理性的,认为人在作出决定时,都会考量以最小的代价来获取最大的利益。当行为人试图通过理性计算来权衡是否犯罪时,行动者的房子行为也即一种理性行为。 (一)古典犯罪学理论(主要代表人物意大利思想家切撒雷。贝卡利亚、英国思想家杰米里。边沁)贝卡利亚《论犯罪与刑罚》1、罪刑法定2罪刑均衡3刑罚的目的在于遏制犯罪4刑罚的适度性5、刑罚的确定性与及时性。边沁(《道德与立法原理论》)认为:人之所以犯罪是由于人避苦求乐的本能所致,亦即当犯罪所带来的快乐与大于因刑罚所带来的痛苦之时,行为人通常会选择犯罪,边沁将快乐与痛苦归结为人类一切行为的原因。 (二)理性选择理论:主要代表人物罗纳德。克拉克及德里克。 四、个体生理—心理因素决定论:(一)犯罪生物学:早期犯罪生物学,代表人物龙意大利勃罗梭《犯罪人论》——生来人犯罪;(二)现代犯罪生物学1、遗传生物学(1)家族研究代表人物美国社会学家理查德。达格代尔;2)养子女研究;3)孪生子研究;4)染色体研究;2、体质生物学1)内分泌异常研究;2)中枢神经系统异常研;(二)犯罪心理学(一)智力与犯罪;(二)人格与犯罪—在预测行为的基础上控制行为,代表人物奥地利精神分析学家弗洛伊德创立的人格结构理论,该理论认为人格由“本我”“自我”和“超我”三个部分组成本我就是想要做感觉上快乐的事情,而超我则坚持做那些正确的事情,自我是人格中现实的一面,它来调和本我与超我需求之间的冲突。加拿大精神病学家罗伯特。黑尔对反社会人格障碍进行了研究,结果显示反社会人格具有以下特征:1、大脑皮层神经系统可能成熟的不完全;2.病态的自我中心和夸张的自我价值;3、圆滑善变,外表迷人;4、缺乏责任感,对自己的行为不负责,对子女不负责;5、对自己的伤害行为无后悔之心,无耻辱感;6、情绪易于波动,缺乏稳定性;7、缺乏对人的忠诚态度;8、性生活轻浮,乱伦;9有病理性说谎或欺骗行为;10、冷酷而缺乏同情心;反社会行为从小就开始了,列入,扰乱课堂秩序,参与打架斗殴,离家出走。 五、个人环境决定论:个人环境与犯罪风险因素的研究主要考量了一下几个方面的因素:一)家庭环境,美国大学教授卢波尔将导致青少年犯罪的父母不良养育区分为四种类型:1、父母的疏忽;2、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冲突与父母对子女的惩戒;3、父母的越轨行为与态度;4家庭分裂;(二)同辈伙伴交往环境;(三)公众对犯罪的容忍态度;(四)平穷与失业


个人环境是指首属群体成员之间的互动交往模式,具体包括家庭、学校及同辈团体等结构因素。个人环境决定论主要包括了社会学习理论、社会控制理论以及发展理论。(一)社会学习理论:1、塔尔德的模仿理论2、美国犯罪学家埃德温。萨瑟兰的不同交往理论,萨瑟兰认为犯罪行为如同其他行为一样不是天生的,而是通过学习得来的。萨瑟兰指出,当特定的情景中的个人接触赞同违法的解释强于合法的解释时,犯罪行为就会产生。

(二)萨瑟兰《犯罪学原理》关于犯罪行为习得的命题:1犯罪行为是通过学习而得来的;2犯罪行为是在与他人的相互交往过程中习得的;3犯罪行为的习得通常发生在密切接触的交往群体中;4学习犯罪行为的内容除犯罪技巧外,尚包括犯罪动机、驱力、合理化技巧与犯罪态度;5犯罪动机与驱力的特定指向取决于赞同违法与不赞同违法的强度;6一个人之所以犯罪是因为他接触到的赞同违法行为的强度大于赞同守法的强度;7“不同交往”取决于接触赞同违法的频率、持续性、重要性、强度。8犯罪的学习过程与其他一般行为的学习过程无异;9虽然犯罪行为是一般要求和价值体现,但一般的需求与价值却不能用来解释犯罪行为的原因。

(三)伯吉斯与艾克斯的不同交往强化理论:艾克斯指出犯罪一开始由于模仿而产生的,行为人是否继续从事犯罪则取决于行为获得奖赏结果的比例,即犯罪行为是行为人因犯罪而获得奖赏与避免奖赏惩罚的作用不断增强所导致的。(四)亚文化理论:米勒的下层阶级文化、沃尔夫冈与费拉柯蒂的暴力亚文化、安德森的街头法则 社会控制理论:(一)、早期的社会控制理论:早期社会控制理论家弗朗西斯、伊凡。奈,在其《测定少年犯罪行为》一文中提出“以家庭为核心的社会控制理论”。奈将社会控制区分为直接控制、间接控制与内在控制三中类型。外在的正式或非正式的惩罚对个人的控制为直接控制;个人对社会规范的认同产生间接控制;行为人的道德感产生内在控制;美国犯罪学者沃尔特,凯德。雷克利斯提出了遏制理论,一是外部遏制,即个人所处的社会环境对个人犯罪的遏制,内部遏制,即个人将群体中占优势的行为规范内化于自己的心中,从而形成良好的自我概念。同时他还提出三中力量:一是内在推力,二是外在压力,三是外部拉力。 (二)社会控制理论的发展,社会学家、犯罪学家特拉维斯。赫希《少年犯罪原因探讨》提出社会纽带理论,他提出了控制个人不犯罪的四大因素:一是依附,依附父母,学校;二是投入,个人愿意投入到传统的活动当中;三是参与,个人积极参加组织活动;四是信念,个人相信社会的中心价值与主流文化观念,遵纪守法。

综上所述:一旦连接个人纽带不足以强大到控制个人谋取私利的欲望时,个人就可能选择犯罪来获取非法利益;犯罪因而也被视为个人社会化不充分,从而不足以提升个人抵制犯罪诱惑的自控能力所致。

(三)犯罪发展理论:犯罪和年龄呈负向关系:一是所有反社会行为均集中在青少年晚期;二是反社会行为与个体年龄之间的关系在个体方面、同伴方面、历史方面或文化差异方面并不存在任何实质的差异,三是随着年龄的增长,个体所有反社会行为在其整个生活历程中均直线或者连续性下降。

1、格特弗雷得逊与赫希:随着年龄的增长,个体犯罪可能性随之下降,导致个体违法与犯罪的自变量大多是在个体的早年生活过程中产生的。

2、格鲁克夫妇:多因素分析视角,认为影响犯罪的因素是由于身体的。气质的、智力的以及社会诸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他们认为以下家庭可能导致犯罪行为的发生:1那些家庭纪律松懈,且常常伴随着突然的和恫吓的惩罚(2)低劣的监控;3)父母与子女之间微弱的情感纽带。

3、罗伯特。萨姆逊与约翰。劳波:认为重新犯罪可以有社会控制缺乏来解释,同样地终止犯罪也可以由社会控制的汇聚来解释。整体发展理论:一是家庭与学校非正式社会控制在维持系统结构的交换关系中起基础作用,其可以用来解释儿童与少年时期个体的违法犯罪行


为;二是儿童时期的反社会行为通过不同的生活领域延续至成年时期;三是成年时期的非正式社会控制解释了生活世界中犯罪行为的变化,这种非正式的社会控制并不因个体犯罪倾向的差异而有不同。 (六)、社会环境决定论:(一)失范理论—法国社会学家迪尔凯姆,所谓失范是指社会或团体的一种无规范或规范丧失的状态。()社会解组理论;美国社会学家克利福德。肖和亨利。麦凯,过渡区青少年犯罪率高与以下三大因素密切相关:1物理因素:青少年犯罪率最高的区域大多数位于或毗邻商业区、重工业区。这些地区的建筑物被大量废弃,人口也逐渐减少。人口的减少与工业侵入有关,工业侵入导致适合居住的建筑物越来越少,原有的居民被迫迁出;2、经济因素:青少年犯罪率最高的区域其经济情况也最差;3、人口结构:青少年犯罪率高的区域,与外国移民,黑人的高度集中相关。()墨顿的失范/压力理论:1、确立目标,任何社会的文化都确立一些它认为值得追求的目标,鼓励每个社会成员为追求这样的目标而奋斗;2规定手段,任何社会的文化都以规范、制度等形式规定了达到目标的手段。墨顿认为,个人缓解压力或紧张的社会适应方式主要有五种:1、遵从+ +2、革新+ -3、礼仪- +4、颓废- -5、反叛这种个体拒绝认同社会目标及实现目标的手段,同时又创造出自己独特的目标和达到手段的目标,成功乃英雄,失败乃罪犯。 冲突理论:(一)达伦多夫的辩证冲突论—德国社会学家,美国犯罪学家西格尔将大论多夫冲突理论的主要假设概括为:1、社会变迁是每个社会普遍存在的基本现象2、社会冲突是普遍存在的,冲突可以加以疏导,也可以暂时被压制,但无法彻底消除3、社会中的每一要素都对社会分化与变迁起促进作用4、每个社会都以其内部一部分成员压制其他成员为基础。(二)沃尔德的利益群体冲突论:当不同的群体所追求的利益重叠时,群体之间就会有竞争从而产生冲突,这种群体冲突的解决也与国家的法律活动相一致,即法律维护的是压制者的利益。

标签理论—美国犯罪学家弗兰克。坦南鲍姆认为:制造犯罪人的过程,就是一个给他贴标签的过程;标签理论的发展美国犯罪学家埃德温。利莫特提出了“未受标签影响的越轨行为”和“受标签影响的越轨行为”:是指行为人被社会贴上坏的标签,行为人自我认同这个标签后所发生的越轨行为。

社会转型时期极易出现社会失范:三大改造时期:1953~1954;改革开放初期1979~198019年代末20世纪初1997~1998.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e25e651b52d380eb62946d38.html